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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7-04-18 09:37 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 
2017-04-18 09:37:56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刘冰雅

  《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解读之三

  “十三五”时期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指导下,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目标、任务、举措等各方面,切实把党中央和文化部党组的安排部署系统地转化为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

  “十三五”时期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中国精神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关注现实,反映当下,体现时代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精品力作,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领军人物和高素质艺术人才,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艺术事业发展成果。

  实现“十三五”时期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工作目标,推动我国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自觉以最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创作生产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支持基础性、原创性、源头性的艺术创作,保持艺术生产的精神高度和艺术厚度;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艺术创作,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

  三、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确立精品意识,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代表国家艺术形象的文艺精品,推动艺术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扶持艺术评论;发展网络文艺,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四、坚持出精品与出人才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建立科学、稳定、严密的工作流程;坚持专家评审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扬艺术民主;推进信息公开,形成艺术基金工作报告公开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第三方监督和第三方绩效评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这五项原则是对艺术基金自身工作的要求,也是对项目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要求,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标准,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是重点,坚持出精品与出人才相结合是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是保障。

[责任编辑:刘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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