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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小说“好看榜”】年度“混搭系”玄幻小说《雪中悍刀行》

2017-01-18 10:11 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 
2017-01-18 10:11:32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付双祺

  近些年来,伴随着仙侠小说的兴起,大多数作者开始对武侠小说和武侠精神不屑一顾。不过仍有一些小说,即使所写的世界并不是武侠世界,却也展露出了些许武侠小说独有的精神和味道,《雪中悍刀行》就是其中优秀的代表作。

  本书的作者烽火戏诸侯是一位很有个性的网络写手,在这本小说之前,烽火戏诸侯所写的小说没有一本是完整结尾的,也因此,他被网友们戏称为“太监总管”。

  先来看看对这本书整体的评价吧:

  烽火在雪中里表现出了非常大的野心,大到可能是网文中“江湖小说”里规模第一。瞧瞧文案,人物是珠子,情节是线,而江湖是珠帘。烽火对于雪中倾注的心力,看过的人心中都有数。他想把自己心中的江湖毫无保留地给“画”出来,于是构造了一个离阳王朝、七国春秋,构造了一个江湖、庙堂、国战三位一体的巨怪。为了喂饱它,又在主角徐凤年和徐家之外填充了巨量的角色和情节。

  ——知书网粉丝评论家“锂离子”

  可惜很明显,作者的功力还不足以支撑如此恢宏的题材,写到后期这本书崩得一塌糊涂。不过,我还是想说,这本书某些部分写得太好了,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忽略那些不足。虽然通篇看完之后,细细回味,会发现其中许多不足和败笔,然而心里还是喜欢的。其实烽火戏诸侯已经是拔尖里的拔尖了,不过爱之深言之切,真希望有一天,他能静下心来,不受外物所累,创作出一部等身之作。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烽火戏诸侯,偏偏要靠才华……

  就本书而言,这是一部正奇相合,言之有物的小说。有思想,有情怀,人物塑造分明,有主有辅。大至天下万物,小至一丝一毫都有涉及并详略得当。最主要的是,这书写的是人,活生生的真人。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而剩下的,不论是庙堂之争,战争之烈,江湖之险,还是寻常百姓人家过日子,情事、丧事、喜事、哀事,天上人间,无所不包,出彩甚多。这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感觉哪怕我们不再看这本书,里面的一切依然会照常运转。不要觉得这样很容易,只有厚重与轻灵齐备,又不失片面,才有此可能。一个完整的世界观,一个活着的世界。

  不妨用一段书里的文字来表现这本书的文笔到底有多好:

  塞外荒漠上,有一骑西行,腰间佩有双刀,男子穿了一身粗布麻衣。

  凉州再往西,古有凤翔临谣青苍三座军镇,控扼中原上游,同时与铁门关互为犄角,一起钳制广袤西域地带。只是如今三镇早已荒弃,沦为十数万流民的绝佳窝藏点。这些待罪之身的亡命之徒,尤为骁勇善战,别说青壮男子,便是妇人与七八岁的孩子,只要给他们一杆木矛,就敢跟北凉甲士拼命。凉州边军历来就有拿流民演武练兵的习惯,这些罪民的血性,大半也是北凉铁骑逼出来的,不得不狗急跳墙。北凉游弩手的筛选,第一件事就是丢进这里,只给一匹马一张弩一柄凉刀,然后自求多福,能活下一个月,才算跨过了第一道门槛,死了的话,连收尸都是奢望,早给那帮恨北凉入骨的罪民鞭尸鞭到碎烂。远离边境的陵州百姓都说在那儿长大的孩子,最喜欢踢着玩耍北凉阵亡军士的头骨,所以那里的家伙,都人不人鬼不鬼,十分瘆人。

  这一骑西去两百里时,就遇上了刚刚投入此地的一伙未来游弩手,双方一触即发,根本没有任何言语。粗麻男子轻描淡写挡下了短弩攒射和两拨冲锋,不曾伤人,这些精锐甲士无功而返,就不再奢望啃下这块硬骨头,虽说返回凉州后斩首多寡跟赏银多少挂钩,只是初衷仍是活下来,既然摆明了砍不下那厮的脑袋,在捡回一根根弩箭后就默默绕道离去。这块流民群聚之地,藏龙卧虎,不乏在离阳那边犯事后逃窜塞外的江湖人士。能在这儿站稳脚跟的,不是武道境界高,就是精通旁门左道,因此那帮甲士遇上这名披白麻衣的佩刀骑士,并不觉得如何奇怪,倒是奇怪这个瞧着岁数不大的家伙竟然连一柄刀都没有出鞘,就挡下了所有攻势,让他们心生忌惮。

  十数万鱼龙混杂的流民并不分散,主要集中在由东往西青苍临谣凤翔这三座从离阳地图上除名的弃城,因为一旦分散开去,肯定就沦为北凉甲士的刀下鬼。流民少有兵器傍身,这样的散兵游勇,遇上有望成为北凉精锐斥候的成队甲士,再不怕死也得死。至于为何北凉不一鼓作气攻下三城,能活着就属万幸的流民懒得去计较这个,巴不得北凉王老人家把他们当作一个屁给放了,不过听说这位人屠已经死了,他们半信半疑,一开始或多或少松了口气,然后三城都传言新王上位,要拿他们开刀立威,很快就要大兵压境,立即让人提心吊胆起来。这些流民其实最恨的是那个毒士李义山,当年徐家入主北凉,那些稍稍流露出异心的当地豪族门第,青壮都给赶尽杀绝,一个不剩,不高过马背的孩子则被驱赶到此处,之后北凉甲士来此猎取军功,以及不许凉州流入此地一斤盐一块铁,都是出自李义山的授意。早年还有人贪慕荣华富贵,希冀着用三城秘密军情当投名状,以此跟北凉换一份安稳日子,结果就让李义山下令宰杀殆尽,直接抛尸青苍城外。所有流民这才彻底死心,姓李的那是铁了心要让他们做一辈子的孤魂野鬼啊!至于老北凉王徐骁,以往流民倒是恨得一般,更多是畏惧,如今人屠死了,他们转为恨了,因为有人有鼻子有眼地说了,人屠死前有遗言,要新王用二十万流民给他陪葬,好在阴间凑足雄兵百万,才可以去跟阎王爷扳手腕。这种乍一听相当匪夷所思的鬼话,在朝不保夕的流民之地,竟是没人不信!

  一骑临近青苍城,暮色中依稀可见几处村庄的炊烟袅袅,这一带就少有北凉骑卒胆敢肆无忌惮游掠了。上一次,还是经略使大人的儿子跟一位重瞳子,来这儿远远绕城逛荡了一圈。佩刀男子牵马而行,跟村口一户泥屋人家讨要了一瓢水,一家四口,一对肤色黝黑的健壮夫妇和一对没鞋穿的子女,眼神异常生冷,大概是被访客的腰间双刀给震慑住,才压下杀人越货夺取马匹的冲动。当家的汉子忍着肉疼,从水缸底艰难勺起一瓢浊水递出去,那人不是自己喝水解渴,而是暴殄天物地用作洗刷马鼻,这户人家的两个孩子都远远看着一人一马,眼神炽热。在这儿,有把铁刀,就更容易活下去,至于有匹好马骑乘,纯粹是件很奢侈的事情,有靠山还好说,否则等同于在脸上写有“跪求一死”四个大字。脸庞年轻头发却灰白的骑士递换葫芦瓢的时候,斜眼瞥了下两个孩子,同样是看刀,倒马关那儿有个稚童,是为了心目中那个干干净净的江湖梦。这里的孩子,是想着被人杀时如何杀人,两者有天壤之别,但没有对错之分。牵马离去前,他从鼓囊囊钱袋子掏出一块分量很足的银子丢出去,那汉子接住了银子,狠狠咬下一口,朝他咧嘴一笑,眼神中谈不上什么感激。

  没多久,汉子喊上村子二十几号青壮男子,提着家家户户可以少了暖被娘们独独不能少的木制长矛。还有些壮实妇人和稍大孩子也不甘落后,气势汹汹,截住了那不小心露了黄白物的外乡游子,说是拦截并不准确,因为那家伙出了村子没多远,就停下马,好似一直在等他们。那悬刀单骑,将钱袋子往身前空地上轻轻一扔,用地道的北凉腔调说了一句:“不怕死,有本事,就拿走。”如此一来,反倒是没谁敢率先轻举妄动,那一袋子银子当然诱人,只是这佩刀骑马的年轻游侠瞧着不像是容易被劫杀的短命货色。游侠见他们没动静,一夹马腹,马蹄轻轻踩地,前往那袋子银钱。就在此时,一根木矛疾速掠出,被削尖锐的长矛直刺游侠的胸膛,出矛之人是名高大结实的少年,矛术是少年用刺杀无数只奸猾沙鼠喂养出来的,自是指哪刺哪,准头没话说。只是木矛凌厉,可惜那游侠儿不知如何动作,就掉转矛尖,轻巧握住了木矛,除了不知所措的狠辣少年,其余汉子妇人都提矛后撤,以此跟少年撇清界线。佩刀游侠用矛尖刺透钱囊,策马缓缓朝少年而去,钱囊针织严密,滑落木矛中段便停下。马蹄不重,却声声敲在流民心口上,那见财起意的少年没有束手待毙,不退反进,面朝一人一马撒脚狂奔,不跑直线,如蛇扭曲滑沙,身形灵活的少年稍稍掠过马头半丈处,脚尖一拧,狠狠转折撞杀向马腹侧面。游侠随意伸手,握住了少年的头颅,高高抛起,矛尖直指少年腹部。

  这时候那些汉子妇人身后传来一声哀嚎,一个骨瘦如柴的女童踉跄冲出人墙,游侠皱了皱眉头,长矛在空中倒划出半个圆弧,少年重重坠地,逃过了被自家木矛穿透而死的命运。他摔得不轻,但是晃了晃脑袋,竭力站起身后,将面黄肌瘦的小女孩护在身后,死死盯住马背上斜提木矛的游侠。

  游侠儿丢掷出木矛,倾斜钉入少年和女童身前几步的黄沙中,他的目光跃过少年头顶,望了一眼那帮流民汉子妇人,这才勒了勒马缰,转身扬长而去。

  来看看对这本书故事的评价:

  主角徐凤年是个纨绔,而且最开始的几十章里都挺认真地当个纨绔,还是龙傲天那种开挂的纨绔,正看他欺男霸女看得高兴,就咣几一声开始练刀了。我最喜欢的一个场景,是比较后来的地方,他御剑飞天,在云端之上招来了万把飞剑,然后忽然想起和兄弟姐妹的少年事,开始跳房子。云端之上,寒冷而孤独,一下子戳中我心。这文中的人,不论是主角还是配角,心里都有不为人知的苦楚,有生皆苦,有念皆妄,处处是求不得,爱别离,怨长久,这其实是个挣扎的江湖,挣扎的庙堂,处处是寻求解脱的人。

  ——知书网粉丝评论家“冰糖狐狸桑”

  但是并不是沉重的故事,反而是带点理想化,《世说新语》式的狂放与高蹈。作者写着主角的开挂和悲伤,突然就荡开一笔开始写一些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他们那些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雪夜访戴秋风鲈鱼的故事,反而更叫人心辙。看得出来作者是喜欢《世说新语》的,经常成段成段地引用里面的原文,但是因为加了国仇家恨练武修仙的料进去又有一种沉甸甸的入世感。本文的主要矛盾就是男主角到底要不要拼上自己和北凉的三十万条人命守国门,底色就是苍凉。

  来看看对这本书主角的评价:

  男主骚浪帅,貌美如花是标配,实力强悍是爽文男主必备品质,出身高贵实力加持,热爱打脸深受吃瓜群众喜爱。要权贵就揍死一帮权贵,要纨绔就力压大小纨绔,想耍流氓就耍死一圈流氓,想练武嘛,自然就得是天下第一了。对,人生就是如此寂寞,大部分时间,主角都是站在烈烈风中,对所有配角说,来,排好队,给我打脸!注意保持队形。身为爽文,情节就要飞起,这一点《雪中》非常合格。开篇徐凤年学刀写得好,江湖就那么推展开了,直到李淳罡,带出了第一个高潮。小泥人离开,第一次小虐,火候把握很好。后面为了保持逼格,挖空心思去凑,于是颇贡献出了几个精彩的大情节。比如大雪坪,比如剑门关,看的时候真有那么点儿饮烈酒斩头颅的快意。

  ——知书网粉丝评论家清远君

  此书之妙,妙不可言,言多必失,失之偏颇。做个不恰当的比喻,你让我评论谁谁的一生,哪一个人是可以轻轻松松三言两语就能说得完的。此书也不能。而且分析他书中妙处,针砭他书中不足的评论太多了,我此处就不赘述了。我要说的是,此书是迄今为止,我唯一一本可以读第二遍的网文。

  [本篇榜评执笔人为粉丝评论家“身骑白马”]

【中国网络小说“好看榜”】年度“混搭系”玄幻小说《雪中悍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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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双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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