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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小说好看榜】经典都市刑侦小说《余罪》

2017-02-16 13:22 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 
2017-02-16 13:22:50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刘冰雅

    2016年,《余罪》电视剧热播,我一集不落地追着看,感觉相当不错。首先是主角张一山演得好,其次剧情也够给力,可谓相得益彰。看完两季之后意犹未尽,于是试着读原著小说,没想到同样让我欲罢不能。趁着年初刚开张工作并不忙,几乎没日没夜、废寝忘食地看完。读罢一声长叹:难怪这本书能变成一个大IP,确实有过人之处。即使放到整个网络文学历史中,它也称得上都市刑侦小说的扛鼎之作。

【中国网络小说好看榜】经典都市刑侦小说《余罪》

    本书作者常书欣是一位专门写都市类小说的老作者,他之前的作品不管是《黑锅》还是《红男绿女》都以对社会现实的精细刻画和精致的人物描摹见长。而《余罪》也是他的巅峰之作。

    本书之所以让人入迷,首先是主角余罪的人设做得好。在整个网络文学史上,甚至放眼到我国类型文学史上,余罪这样个性张扬,既“坏”又“贱”的主角都是初次出现;而且这样的人物居然还是一个警察,这就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爱看书的人,譬如我自身,性格中不免有些循规蹈矩的成分,这样就容易被余罪这种“出格”的人物形象所吸引。倘若现实中存在像余罪这样的人——不爱读书,好交朋友、脸厚心狠、不择手段,那这种人想必既没心思看小说,也不会把时间花费在小说上。或者把范围再收窄一些,比如说也存在一个小警察,如果他喜欢小说,那么他看到《余罪》这个肆无忌惮、屡次犯规的人物就难免有点崇拜,因为生活中不允许他个性张扬;如果这个小警察也如余罪一般是聪明伶俐的“贱人”一个,那他大概就不是本书的目标读者,因为他没心思、也没时间看小说,而且是一部500万字的小说。从这个角度说,这部小说的一个“爽点”就是让我这种人可以体验一下与自己不同的人生。

【中国网络小说好看榜】经典都市刑侦小说《余罪》

    小说当然有自我实现的因素,但如果考虑到商业化(赚钱),现实题材的类型小说有两条路可选:要么写一个能引起读者共鸣的人,让那些闲暇时光爱看点小说的人觉得作者在“为我代言”,产生亲切感;要么写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非凡”的人,让人读罢掩卷长叹“我不如也”,产生羡慕感。需要澄清的是,所谓“非凡”,不是这个人物成就非凡,而是这个人物本身就个性非凡。当然个性非凡的人物,一旦有所成就,必然是非凡的。常书欣就擅长写这种“江湖派”的角色,以此网罗因常看小说而不免带点“学院派”气息的读者。

    作者这样写巧妙地规避了一个问题——不会有自居业内人士的读者跳出来说,“余罪这种人在公安系统早该死八百回了”。读的人不懂,懂的人不读,刚好有个信息落差足够让作者自由发挥。就像书中余罪说的,警察在侦破案件的时候,惯性思维是考虑作案的合理性;但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作案的可能性。作者塑造的“余罪”形象,更多的是寻求一种可能性,不然以余罪之草根,胆敢如此放肆,却还活得这般逍遥,这与常理相悖——但要说全无可能,相信还得迟疑一下。这就给读者留下一个美梦,生活中平凡的人,比较喜欢在小说中寻找“非凡”。术语来讲是追求“陌生化”,说到底却不过是人性的喜新厌旧。

    余罪这个人物,读者印象深刻的一定是“贱”——口头贱,做事贱,为人更贱,无论哪方面都贱得出奇。这套“人至贱则无敌”的理论,当下无人不知,但要塑造一个贱人却不是那么简单的。单单耍两句嘴炮,落一个刻薄的名声,这种贱太泛滥;作者下的功夫比这深很多。

【中国网络小说好看榜】经典都市刑侦小说《余罪》

    本书第一卷“菜鸟总动员”的开头,作者除了写这帮坏胚日常的耍嘴皮子,还透露了余罪两点本事:一是他体能好——鼠标说“要体能测试,牲口也跑不过他”。体能好,所以后面被多人追砍,余罪才跑得掉,但伏笔是在这里轻轻点出。不仅如此,后续情节发展的时候,还在余罪的回忆里穿插他体能好的原因——当初为了报考警校,除了花钱买个名额(毕竟余罪学习很烂),最大的障碍就是跑步成绩,所以他爹余满塘哄着他跑拿皮带抽着他跑硬逼着他跑。既有前情,又有他人公认,读来便使人信服。体能好的人精力充沛,做事更有韧劲,显出余罪执著的一面,也刚好为后文余罪咬住犯人千里追踪的情节服务。虽然并没有这么直白地揭示,但对比一身肥肉个性软弱的鼠标,就非常明显了。

    二是他洞察力强,也是开篇便信笔写鼠标从前玩牌出千,最开始看破手法的是余罪。这既是他天生悟性,眼力智商都高,同时也说明他喜欢琢磨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后面看到他在监狱里跟神偷学偷技,一下子就上手时,读者压根不觉得奇怪。而且逻辑延伸更严密的是,考虑到看破手法跟学会手法,简直就是理论到实践的距离,所以作者还补叙余罪从小混居市井,学得他爹余满塘卖水果缺斤少两的本事,可见本来是有幼功的。而他爹为什么要缺斤少两呢,是因为余罪自幼没有母亲,父子相依为命靠卖水果勉强维生,不“奸商”哪里混得下去?而这又造就了余罪实用主义的性格。简而言之,起初一切是为了生存,后来成为本能。所以当读者看到余罪每每能从独特的角度看出线索,又能够偷师“贼王”黄三的独门偷技进而以此建功无数,反而一点都不惊讶了。

    而且关于余罪的偷技,书中屡次描写余罪无聊的时候就开始玩硬币,后来发展到静心思考时无意识地玩硬币——硬币成为余罪的标志,就像拉小提琴成为福尔摩斯的标志一样。这在读者心目中,又建立起人物形象的一个维度。

    余罪的长处还不止这些,但这些长处都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着描述出来,看起来不违和不突兀,这是很高明的技巧。而对有本事又仗义的人,即使贱一点,人们总是比较宽容。不但余罪的小伙伴信服他,连读者都觉得假使真有这么一个朋友似乎也还不错——气能把人气个半死,可办起事来一点都不含糊。

    本书第二个独特之处在于对“警察”这个概念的非官方阐述。在官方语言里,警察当然应该是公义的代言人、社会良心的最后一道防线、守卫人民的坚强后盾,是一切好词。

    但在省厅刑侦处处长许平秋眼里,在这位老警察的认知里,警察多多少少有些“变态”,甚至干脆就不该当好人,所谓“善不从警”是也。许处长是这么说的:

    “……警察是什么?就是个工资不高,责任不小的操蛋职业而已,至于上升到那么高的高度吗?”

    “……坦白地讲,警与匪在很多层面上没有严格的界限,有时候是武力的对决,拼得是悍勇和血性;有时候是智力的角逐,拼得是阴谋诡计。单从道德的角度讲,我们应该受到的谴责的地方和罪犯一样多。”

    “……警察这职业从来就是这样,你得防着同事坑你,你得防着媒体黑你,你得防着犯罪分子害你……”

    “……警察是个恶毒的职业啊,精神上以高尚之名在提高着你的层次,实践中却以正义之名拉低着你的底线,越是平庸的警察,好歹还有条底线,顶多被人评价不要脸;可越是优秀的警察,可能越没有底线,他们认为对的事,就义无返顾,或者叫……不择手段。”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现实如此。书中也有说:

    “每每这个时候,许平秋心里总是生出一股子浓浓的无力感,层出不穷的犯罪方式、前仆后继的犯罪人员、日新月异的作案工具,让处在执法位置的警察永远是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因为哪个警察,也不可能洞悉所有犯罪的实施,这个层面上讲,有罪必罚,大多数时候是一句空话。”

    但即使如此,又为什么还会有人像余罪和他的小伙伴那样,对警察这个职业不依不舍呢?真的只是为了权和利?

    书中另一位老警察马秋林说:“这就是了,黑白对错,好坏善恶,人性使然,与体制无关,你选择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没错;他(指余罪)选择寻求真相和正义,同样也没有错,只不过他付出的代价要大得多。执法和守法,这是全世界警察都无法两全的事,法律约束的是大多数人,不是全部的人,那无法约束的那一小撮人,恐怕依法就不好办喽。”

[责任编辑:刘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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