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说,一直是网络小说中的“显学”,以黄易老师《寻秦记》为肇始,优秀作品多如过江之鲫。而三国穿、宋穿、明穿和清穿,则是穿越文中的主流——纵横捭阖于乱世,抑或救民族危亡于积弱,确实是很多人的愿望。而相对来说,穿越到汉唐盛世的小说就要少上许多了。在这一背景下,起点大神级作者 “孑与2”写于2012年的《唐砖》,就显得弥足珍贵。
唐时风、汉时月,是烙印在华夏儿女骨血深处的骄傲回忆,甚至仅凭“盛唐”两个字就足以让人长歌当哭、热泪盈眶。不过历史上的盛唐,却充满着令人扼腕的遗憾:李世民无愧百代之雄主,但太子李承乾狂躁顽劣、李泰阴险、李治懦弱。此后则是武后临朝带来的血雨腥风和唐玄宗的拨乱反正。不过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开元盛世之后,就是安史之乱马蹄下的雨打风吹去。从大非川之战到怛罗斯惨败,读史掩卷,每每令人叹息,历史总不会给我们太多“打鸡血”的机会。
《唐砖》的出现无疑弥补了读者们的这种遗憾,正如作者孑与2在简介中所说:我的大唐没有悲哀,只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气吞日月的帝王、百战浴血的猛将、高冠博带的高士和温婉贤淑的皇后,父慈子孝,盛世延绵。就像书中主角云烨所想的那样:
《唐砖》(节选)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整个社会开始脱节的时候,麻烦就会接踵而来。落后于社会的这种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傻子,领先于社会的这些人呢,我们一般都称呼他们为圣人,或者疯子。
云烨自认没有资格被大家当成圣人,当然了,被人家当成疯子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这些年他在努力地扩大自己的思想圈子。只有当一大批人的智慧都明显高于其他人的时候,这时候多出来自己这样一个异类也就不奇怪了。
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放一把火,然后扭身就跑,最后躲在人群里和大家一起讨论火势的大小,说不定还要讨论一下如何灭火。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嚣张地宣布火是自己放的,这种人一般下场都不太好,比如商鞅,比如晁错,一个被车裂,一个被腰斩,连累全家倒霉。放火的人最后落个自然死亡的,好像就只有一个王安石。当然,张居正也是,只是他死之后,全家老少就倒了霉,老母亲都被活活饿死。
所以云烨打定了主意自己光放火,不管结果。从这几年的效果看,貌似不错,大唐人的吸收融合能力是如此惊人,龟兹的音乐我喜欢,沙漠的歌舞我喜欢,只要是好的东西大唐人都喜欢。换了一张外皮之后,就成了自己的,敢说不是的,都被李二砍头了。
云烨喜欢这个霸气绝伦的时代,所以他对李二的统治持欢迎态度,顺从也罢,拍马也好,这是他自己从心里对于一个强者的尊敬。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强者,云烨自己就绝对做不了,上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官二代,结果父亲去世得早,没能达成这个愿望。来到了大唐,鬼使神差地成为了官一代,他就只想着让家族延绵下去,一点都不介意一千五百年后这片土地的主人是否姓李。
在书中,历史上因为造反而死的太子李承乾,被塑造成有复杂心路历程,却依然心怀天下、心怀大唐的正面形象,甚至还登基为帝做了十年天子。而李泰,这个历史上阴柔险诈的胖子,在书中更是成为了主角云烨的亲密战友。程咬金等开唐的名臣猛将无不对主人公亲厚有加,就连塑造得颇为“腹黑”的李世民、长孙无垢这对帝后,虽然对云烨颇有提防,不过,在更多时候,则是欣赏之情溢于言表的“严父慈母”。这一点,虽然被一些读者诟病为“低级小白”,更多的读者却从中感到了其他穿越小说所没有的轻松和温暖。
《唐砖》的开头,可以说就奠定了这一基调。原本家庭幸福美满的云烨,在一次搜救失踪老外的野外作业中突然穿越到贞观二年。相比其他穿越中一笔带过的“野外求生”环节,《唐砖》可称为“浓墨重彩”。从主角柔肠百结的内心独白,到描写详尽的烤兔子、茅草烤野羊、烤狼腿、羊油煎蒲公英……对美食的执着也算是独树一帜了。随后,主人公通过提纯粗盐获得了一群军汉的信任,更迅速凭借“献土豆”一步登天,火箭般的“发迹史”居然也是跟“吃”深深结缘。
对比一下另一本著名的“宋穿”小说《宰执天下》,主人公韩冈在穿越之初可谓“步步惊心”,一个小小押司就成为足以碾死主角的压顶泰山,在前线刀头舔血很久后才进入了上层圈子的视线。诚然,《宰执天下》中的艰难和权谋之争会带来惊心动魄的阅读体验,但《唐砖》的轻松温馨氛围却可以看作是一种“诗化”的“穿越故事”。 主人公云烨波澜壮阔,也不乏家长里短的一生,与其说是唐代历史的另一种再现,不如说是唐诗在读者心中的“投影”。
在《唐砖》里,你能看到李世民《帝京篇》所描绘的盛唐的雄姿壮丽:秦川雄帝宅,函谷壮皇居;绮殿千寻起,离宫百雉馀。能感受“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征战豪情,以及“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偏吹行路难。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首月中看”的边塞乡愁;主人公云烨同二三好友把酒欢饮,自然有“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温情和潇洒;将士们的万里征伐、四夷齐攻大唐的艰难战事,总令人联想“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 力尽关山未解围”的悲壮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