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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丛丛
在舞台艺术领域,科技应用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要恰如其分地参与内容创造与形式创新,呼应各不相同的题材类型、情感逻辑或艺术风格,注意分析具体情况,把握好力度与尺度,这样才能有序推动舞台各环节更紧密、高效地服务于戏剧表达。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戏剧舞台上的科技元素愈发丰富多样。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已不单是舞台辅助工具,而是与天马行空的创意相融合,参与内容呈现,为观众带来视听新体验,为演出创造更多可能性。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高科技会让艺术创作“千人一面”,或可导致传统戏剧舞台背上“绚丽的枷锁”,削弱艺术本体的表现力和吸引力。
其实,对“艺术+科技”的探索并非新鲜事物。以传统戏曲为例,20世纪初,梅兰芳在古装新戏《太真外传》中,就把玉兔捣药、贵妃盘舞等戏剧情节与现代灯光、布景结合,营造立体舞台氛围。其后,以周信芳为代表的海派京剧,突出机关布景、连台本戏特色,表演上加重做功、念白的分量,舞美、灯光效果也向现代舞台进一步靠拢。在当时的社会思潮和市民文化驱使下,艺术家们的观念探索,拓展了戏曲表现手法,也促进了观演之间的深刻互动。到如今,科技发展又走过了百余年历程,艺术的内涵、外延都在不断丰富,创作者需要以更加开放的意识和创新的精神拥抱新技术、新变革,不能一味将舞台上的“新潮”“炫彩”视为“奇技淫巧”,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拥抱科技成果不等于用好了科技。在舞台艺术领域,科技应用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要恰如其分地参与内容创造与形式创新,呼应各不相同的题材类型、情感逻辑或艺术风格,注意分析具体情况,把握好力度与尺度,这样才能有序推动舞台各环节更紧密、高效地服务于戏剧表达。
首先,要以适配艺术本体和表现内容为原则。比如,舞蹈诗剧《只此青绿》以巧妙的舞台装置和灯光效果,延展了舞“绘”《千里江山图》的意蕴与意境;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通过可移动背景板把舞台隔成“72家房客”,配合多媒体技术运用,在意象与具象的平衡中展现故事背景和地域特色,都是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服务艺术表现的典型范例。反之,若是表现内容与科技元素割裂,或不加节制地堆砌技术,难免会与某一艺术门类本身及作品的主题传达、观众的审美习惯等产生冲突。就拿戏曲舞台来说,以虚衬实、以简驭繁能够带来意境丰盈的舞台空间和艺术想象,如果以实景堆砌《牡丹亭》中的后花园等场景,不仅会破坏舞台的空灵美,也会让观众对男女主人公“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至情至爱具象化,从而削弱剧作主题的诗意延展。因此,舞台科技应用需要契合整体演出观,凡是对剧种风格、剧目题旨等无所贡献的部分,即便再新潮、再刺激感官,也需要果断舍弃。历史上,不乏一些极尽“声光电”效果、追求鸿篇巨制的作品,其中有的出自名家之手,依然没能很好地流传,同样佐证了“艺术+科技”需要分寸感,不能走入舍本逐末的误区。
其次,要以不妨碍演员表演为前提。如今,在多种新应用影响下,一些文艺院团仍保持着演员上台不戴麦、定期练功集训等优良传统,表现出对“声台形表”的极大尊重。但与此同时,戏剧舞台上也存在着科技元素大抢风头的现象,不仅削弱了表演的中心地位,造成了艺术表达的混乱,也影响了观众的审美共情。笔者近观一部新编历史题材戏曲作品,其中有一段正反双方雨夜追赶的情节,原本可以通过演员的唱腔、身段、技巧简洁明确地传情达意,但在实际处理中,除了主要演员外,前台有追兵、火把、钢刀等种种铺排,后背景是LED屏营造的疾风骤雨,唯独没有突出表演的分量,很难把观众带入对作恶者的愤恨、对弱者的悲悯中去。更有甚者,为了片面追求科技酷炫之风,人为割裂演区、压缩演员表演空间的做法,或是戏不够,就拿“手段”来凑,如大量运用立体环绕“解说词”、频繁使用灯光切换场景等,都不能真正促成科技元素与艺术表达的融通,不值得提倡。作品被技术手段过度包裹,久而久之,有可能导致原本不同的舞台面貌和艺术风格趋同,演员表演水平和技艺功法被消减等,确需高度警惕。(孙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