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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 悦
省级艺术大赛,接连曝出“抄袭门”。9月13日,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发表声明称,金像奖获得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经鉴定为模仿抄袭,取消李靖获奖者资格。9月14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发布关于浙江省第二届隶书大展抄袭违规问题的通报,称入展作品《骞翮拥褐五言联》属抄袭,取消作者的入展资格。
艺术作品的呈现,可以撞题、撞风格,但与他人作品高度雷同,就有抄袭之嫌。据报道,李靖的摄影作品《造梦者:冰雪奇缘》,画面元素与他人作品仅有微小差异;落款为蒋良良的作品《骞翮拥褐五言联》,与一幅落款为常智安的作品,乍看起来毫无差别。两名参赛者摆明了是在“复制粘贴”。
艺术创作,贵在独到的创作理念和创作方式。日常仿照临摹优秀作品无可厚非,但参赛参展必须用自己的作品,既是常识也是红线。两名参赛者堂而皇之以抄袭作品参赛参展,冒犯他人作品,玷污艺术精神。窃取他人原创成果,捧起自己的荣誉,实在不光彩。
令人不安的还有两名参赛者的身份。据报道,李靖是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现任辽宁传媒学院美术系主任;蒋良良疑似杭州某区文联负责人。本该通过自身言行教授指导他人,主动维护艺术创作的规则和秩序,怎能带头抄袭作弊?既不尊重艺术创作,也把师德师风丢在了一边。
接连曝出的抄袭事件,全是由“围观群众”发现。这不免让人生疑,若非群众眼尖,两件作品是否依然光鲜地在省级大赛上抛头露面?还有没有抄袭作品在浑水摸鱼?协会内部人员的抄袭作品,经推荐评审入选甚至斩获殊荣,到底是组委会难以甄别,还是为内部人员开绿灯?两名抄袭者受到处理,维护了赛事和展览的公平。近年来,艺术领域抄袭事件已非一起。各类大赛要避免参赛者“抄”近路,还需主办方想办法提前抄掉其后路。
艺术大赛,赛的是作品也是人品,是水平也是公平。靠抄袭得来的成绩,早晚会被清零。“抄”近路此路不通,还是早日放弃为好。(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