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王 侃
《谈美育》是一部美育论的普及读本。虽说是普及读本,但它仍沿袭了学术化的著作体例,最重要的是,其核心内容原汁原味地保留了现代美育史的全部学术“正统”或“正典”,就此而言,它所谓的“普及”,是基于对读者胃容量和消化力的考虑,只取一瓢饮。也因为它是普及读本,它同时表明了作者杜卫意图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和促进美育,甚至就此鼓涌一次教育革新的用心。
不过,出于对新世纪以来激荡的历史进程中所发生的种种价值坐标之调整的考量,也由于长期以来我本人对于美育或审美基本观念的认知,与《谈美育》的核心论述有程度不一的出入,故不揣谫陋,将一些想法和问题提出来求教于作者。
首先想说的是,如果此书早二十年问世,可能会更具价值势能和时代的现实意义。美育的现代性特征,终究脱不开启蒙主义的精英化模式。这个“精英化模式”,指的是将教育的特权赋予精英,精英在此教育模式中居于上位,即康德所谓的启蒙的先验角色。这个“先验”,同时也预定了全社会存有为数颇众的在知识与美感经验方面高度赤字的人群。但是,随着高等教育迅速而全面的普及,电子数码、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尖端知识的传授已来到了后喻时代,而审美更已先于其他知识教育,来到了全民自治时代(虽然可能尚处初级阶段)。周作人等在一百年前就提过“生活的艺术”,其所强调的就是审美的民治(即将审美交付给“生活”,交付给组织、运行、维持和延续“生活”的民众)。只不过,在他有此倡议的时代,社会条件、物质条件、技术条件和国民条件几乎无一具足。所谓“生活的艺术”,不是指(或不单是指)将艺术糅进生活,也不是指将生活列为审美对象,而是以总体性的方式将生活打造为审美本体。在这个“本体”内部,“生活”以及生活中的“人”,同时取消了主体/客体的分野,或者说,它们互为主客,兼具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所有属性,在某个总体性中不分彼此,重归混沌。在“生活的艺术”中,精英也同时被取消了,启蒙与被启蒙的角色也消弭了,审美教育(美育)衍为美感化育。这不仅是现代美育所希图达成的目标,也是现代美育所应该追求的“我将无我”的归宿。
《谈美育》虽有专章讨论“社会美育”,但这个“社会美育”的主体精神仍然是启蒙模式的现代美育学。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谈美育》所谈的“美育”,已是“古典”美育,它的现实对应力已渐弱,它本应具有的价值势能其实已遭历史和时代的削损。
其次,是在美育或审美的认识论方面的不同意见。基于一种历史反思的结论,我本人从不高估审美的价值。真、善、美并不是并列的价值范畴,相反,这其中美应该永远臣服于真和善的目的和要求。席勒所谓“单是美就能拯救全世界”之说,是偏激而无能的浪漫主义,是黑格尔眼中的低级和幼稚,是柏拉图眼中的蛊人的邪说——除非他所说的“世界”指的是另一平行世界。一百年前,若你在街角喝咖啡时遇到一个德国人在你身边坐下,多半情况下,他张嘴就能跟你大谈巴赫、莫扎特和瓦格纳,并能即席弹奏,技艺高超到能惊掉你的下巴。但是,有九成的可能,他是纳粹。希特勒本人就是画家。纳粹也用贝多芬的交响乐来训练军队、鼓舞士气。不用说,作为席勒的后裔,他们自幼都接受过美育。我们见过太多拥有很高艺术造诣却严重失德的人类。很多时候,艺术家的所谓“个性”,都无非假借艺术而向全人类撒娇,向全世界强索道德上的特权。
孔子所谓“放郑声”,是因为“郑声淫”,是败俗、亡国之音乐,从而必须摒弃。这说明,孔子虽然注重音乐在人文化成中的作用,但无疑,他更强调政治正确、道德正确须优先于审美。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谈美育》将“美育”定义为“基于感性的人文教育”“以艺术教育为抓手的人文教育”,即我认为此种定义中的“人文教育”,目的是助人树立政治、道德的基本观念,形成尽可能正确的价值观。一言以蔽之,即建立“理性”。这样一来,美育的终极目的就不是单纯培育和拓展感性,而是助力于理性的建成。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是一个层进式的进阶模式:兴于诗是低阶的,立于礼是高级的,成于乐是最高级的。兴于诗,说明处于蒙昧阶段的人(如儿童),感性居多,需要审美这种感性形式去为之起兴。这也说明感性是低级的。立于礼,是为人类建立理性,习得律法,适应规范,从而在修习之后能不惑,能耳顺,能知天命,能随心所欲不逾矩。
但是,可能因为现代美育论肇始于席勒的缘故,对于美或感性的浪漫主义偏至始终是现代美育论不变的内质。《谈美育》仍不脱感性至上主义——虽然它和其他的诸种美学理论都强调在全社会层面调和理性和感性的失衡。卢梭(又一个浪漫主义者)曾说:“使人完善的是感情而不是理智。”我本人是不太相信这样的言说的。没有理性,或者说,没有理性来主导我们的生活,世界将会是不堪的。理性会杀人,但如果世界只有理性,人类仍可以保持最低限度的生存,哪怕只是作为“单向度的人”而存在。然而,如果世界只有浪漫主义式的感性,那是灭绝性的灾难。儿童在建立起码的理性之前,看上去有天真的、纯洁的一面,其实同时也具有非理性状态下才可能冒涌的残忍。天真和残忍,在儿童那里是一体两面的。
实际上,近代工业革命之后,现代性萌发以来,之所以持续地出现理性溢出而感性坍缩的失衡,是因为感性的自我更迭、自我创新速率过于拉垮,无法与新的理性形态匹配。既然工业化、现代性已势无可挡,对工业化和现代性的批判就不能只停留于批判层面,而应该同时在“感性”的建设性层面下功夫。单纯地强调感性在平衡调和工程中的重要性,或者只在原地堆积“丰厚的感性”,是远远不够的,是无法抵御新的理性形态的挤迫的。就此而言,《谈美育》所秉承的美育论已经乏力了。长远地看,这不是坏事。这是对所有“感性学”的一次倒逼,就看它们是否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顺带说一下《谈美育》其中一章的题目:趣味无争辩,品味有高下。我本人是从不赞成“趣味无争辩”的。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一书里也对“趣味无争辩”多有嗤议。如果趣味真无争辩,审美教育就无意义(审美教育不仅要培养高尚的品味,同时也培植恰切的趣味),我们通过批评某种审美偏颇而试图校正之,当然也就无效、无意义。但是,幸好,“品味有高低”多少校正了“趣味无争辩”的偏误。
最后要说的是,审美能使人超越功利吗?当然不能。超越功利只是人刹时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一终结,人瞬间重回功利世界。美育固然可以丰厚人的美感积淀和审美经验,但于超越功利之务,功效甚微。
人怎样才能超越功利?超越功利,不只是简单地淡泊名利,减低欲望。超越功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指超越一切对立(庄子所谓“非偶”),这些对立包括是非、优劣、黑白、荣辱以及生死。要实现这种超越,只有像庄子在《逍遥游》里说的,得如鲲鹏展翅扶摇直上九万里,要达到能与造物主同游的境界,只有在这个高度,这个境界,方能实现对是非、高低、黑白、东西、南北的超越,只有在这个高度,一切差异或对立都被消除了。只有在这个高度,我们才可以不像杂鸟一样眼里只有每日的温饱,只争一树一枝一石一粟。但要实现这种超越,显然不是美育或审美能提供的。相反,恰恰是这种超越的动作本身具有美感,成为审美对象或审美体验。这个动作,先于审美而存在。
与此相近的是,中国人在和谐的日常生活和伦理秩序中体验到的愉悦,与审美快感同构。但这种愉悦,不是审美提供的。只能说,中国式的审美从中获得启悟,提炼出了美感经验。
这个动作的练成,需要丰富的阅历、不断掘进的认知、颖慧而深刻的体悟,需要终生不懈的修身进德,需要“生活的艺术”提供日常化的、持续的美感体验,需要“基于感性的人文教育”中的“人文教育”来将人托举到几与造物主齐平的高度。
(作者系浙江省作协副主席、杭州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