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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姬晴
戏曲电影作为中国电影独有的类型,以中国戏曲表演为拍摄核心,致力于展示戏曲艺术魅力、记录戏曲表演艺术大师的成就与优秀剧目,同时肩负弘扬民族戏剧传统的使命。在时代发展要求不断革新的背景下,导演对戏曲演员在镜头前表演的把控,不仅关系到戏曲电影的艺术呈现,更对解决戏曲舞台夸张、程式化表演与镜头适配的核心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戏曲电影导演需同时具备电影导演的专业能力与深厚的戏曲知识。在多元化的当代文化背景下,能熟练驾驭戏曲电影创作的导演仍然稀缺,这也凸显了该领域研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戏曲艺术遵循“只要合情就是合理”的创作原则,创作者需通过镜头语言将主观真实转化为银幕形象,《生死恨》《游园惊梦》等经典戏曲电影,便是导演与演员共同探索镜头前表演的典型案例。
戏曲表演作为时空艺术高度结合的综合门类,以分场、虚拟的舞台方法为基础,通过唱、念、做、打构建独特的艺术魅力,其核心特征可概括为综合性、虚拟性与程式性。电影诞生于19世纪法国,历经无声到有声、黑白到彩色的发展,融合文学、绘画、音乐等多门类艺术,却并非简单叠加,而是形成了自身的创作逻辑;电影镜头具备一定的逼真性、观赏时限性,运动是电影画面最重要的特征,蒙太奇技术通过镜头的逻辑组接再造时空,赋予电影灵活的叙事能力。
戏曲电影作为两种艺术形式融合的产物,既需遵循电影的镜头语言、视听逻辑与剪辑规律,又要保留戏曲的程式性与传统韵味。它在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叙事方式与艺术表达,兼具记录戏曲舞台艺术与进行再创作的双重功能。当前戏曲电影面临表现形式单一、节奏缓慢、受众群体狭小等问题,其中演员镜头前表演的处理,始终是导演与演员将戏曲剧目搬上银幕时无法回避的核心挑战。
戏曲舞台表演与影视表演既有共通之处,也存在显著差异。二者的相近性首先体现在对生活的凝练与模仿——戏曲舞台和影视镜头,表演源泉均来自生活,最终呈现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成果。戏曲从记录简单生活现象,逐步将自然景观、人文故事提炼为艺术作品,如《十五贯》歌颂正义、孙悟空角色的塑造是演员观察猴子习性后艺术化的呈现;影视作品同样追求还原生活逻辑,演员需遵循“真听、真看、真感受”的原则,提取生活中典型的人物特点,塑造可信的形象。其次,二者均以演员对角色的情感解读为核心,外部表演是角色的“形”,内心情感是角色的“魂”。演员需清楚“体现”和“体验”的关系,戏曲表演的体验具有一种特殊性,但离不开体验的本质,要借鉴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在体验中的从生活出发,体验角色内心建立内心视像,演员对于情绪记忆的运用。影视演员同样需深入挖掘角色内心世界,兼顾“外在表现”与“内在体验”,塑造有血有肉、丰富鲜活的人物形象。
二者的差异则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时空观对虚实表演的影响,戏曲舞台时空具有超逸性与虚拟性,演员通过几步转身即可完成场景转换,而电影时空更自由;二是节奏对情感表达的影响,戏曲舞台节奏受情节、唱念做打等因素影响,具有即兴性,电影节奏则依赖剪辑、音乐、叙事,需导演全局把控;三是表现方式对肢体处理的影响,戏曲表演以程式性为核心,演员需从小训练基本功,通过水袖、甩发等身段展现人物特征,影视表演则要求动作具有目的性,需结合剧本情境塑造人物;四是表演关系对视线的影响,戏曲演员需与现场观众即时交流,视线流动不固定,影视演员通过摄影机与观众间接交流,视线需相对聚焦;五是表演的连续性差异,戏曲舞台表演一气呵成,演员情感连贯,影视拍摄因换景、技术调整等因素常中断,演员需通过情绪记忆实现表演的“间离”与“重组”。
在戏曲电影创作中,导演对演员镜头前表演的把握需从多个关键环节入手。首先,既要尊重戏曲艺术的内在规律,保留程式动作、经典唱腔等精华,又要完成艺术风格定位、剧本改编、节奏把控等任务;帮助演员建立准确的“人物小传”,挖掘人物内心情感;协调唱腔与情绪的统一,解决提前录音导致的“对口型”问题;此外,导演还需要在程式化与生活化表演之间寻求平衡,在保留戏曲程式的同时融入真实情感,实现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的统一。
其次,导演需把握演员与摄影的关系。演员作为镜头拍摄的核心,需根据摄影机位、画面构图来调整自己的站位与表演幅度,配合不同镜头类型实现最佳表达效果。特写镜头可精准捕捉人物情感的变化;运动镜头如推、拉、摇、移,要求演员掌握镜头的运动轨迹,如《红楼梦》中林黛玉得知宝玉成婚时,就需配合镜头调度展现人物的崩溃情绪;长镜头擅长营造独特的意境美,如《对花枪》用23分钟长镜头展现人物情感与身段,演员需与摄影机精准配合,确保调度连贯。
再者,导演需把握演员与美术设计的关系。要根据戏曲电影的写意或写实风格,平衡实景与虚景的运用。化妆造型需兼顾戏曲特色与电影写实需求,梅兰芳先生曾提出,戏曲电影化妆应采用电影技术,同时保留舞台妆效并优化细节。道具方面,需用真实道具替代舞台虚拟表演,增强表演的真实感。
在镜头前表演的具体指导中,导演需关注景别对唱念做打的影响——远景与全景侧重展现环境与整体动作,如“打”戏常用全景,演员需牢记调度位置,避免出画;中景适用于人物对话与情绪表达,是叙事的核心景别;特写聚焦人物面部表情与局部动作,需演员细腻处理情绪,如《贵妃醉酒》中“闻花、掐花”场景,特写镜头下演员手部动作需更精准,面部表情更克制。同时,需引导演员转变视点思维,摆脱舞台“三面墙”的限制,如《苏武牧羊》中通过替换生活化台词,帮助小演员忽略“亮相”需求,确保视点符合剧情逻辑。
戏曲电影是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将舞台作品转化为银幕精品,需要导演融会贯通戏曲与电影专业知识,通过系统化的指导帮助演员实现从舞台到镜头的表演转化。展望未来,戏曲电影创作者应以传承之心持续探索,不断优化导演对演员镜头前表演的把控方法,推动戏曲艺术在银幕上焕发新活力,向更广泛的观众展现中国戏曲的独特魅力,让这一传统艺术在时代发展中实现更好的传承与创新。(姬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