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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 勇
文旅融合走到今天,各地下的功夫都不小。不少省市纷纷出台文旅深度融合工程的实施方案与计划,投入多少资源,推出多少项目都摆到了眼前。钱不可谓不多,项目也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这些数字看上去似乎特别令人振奋。但我今天想谈的不是这些数字本身,而是数字背后的问题:“赋能”怎么赋?赋什么能?有哪些坑不能踩?

某地戏剧进景区活动。(图片源于网络)
文旅融合的“初心”
现在不少地方办得勤的会是“文旅发展大会”;投得热的钱是“文旅投资”;立项多的是“文旅融合重点(重大)项目”。你追我赶,热火朝天,似乎文化只要和旅游结合到一起,就能给地方带来经济腾飞,就能带来丰厚的回报。所以,“不会跳舞的文化局长不是直播高手” 的调侃开始流传,甚至被一些人当成了“常态”。其实,这是一种“非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5月考察山西云冈石窟时曾指出:“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他还指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
这两句话,把文旅融合的初心说透了:让文化借旅游走向更广阔的受众,让旅游因文化获得更深厚的体验。以文塑旅,塑的是魂;以旅彰文,彰的是生命力。文化不该被拆成零碎的符号去填充旅游场景,戏剧更不该被压成几分钟的“卖点”去招揽客流。一旦奔着流量和收益去拼凑,文化就没了分量,旅游也丢了深度。
我们可以看看阿维尼翁戏剧节和爱丁堡国际艺术节。它们起步的时候,都不是冲着经济回报去的。1947年,法国导演让·维拉尔在阿维尼翁古城推出莎剧演出,初衷是让戏剧走出巴黎的封闭剧场,来到一座有历史、有人情味的城市,让更多人接触到高质量的舞台作品。同年,爱丁堡也办起了音乐演出,后来戏剧和舞蹈陆续被纳入其中。他们一开始想的是“让艺术走出去”,不是“让游客走进来”。但恰恰因为艺术本身足够好,人自己就来了。

阿维尼翁戏剧节与爱丁堡国际艺术节展演剧目。(图片源于网络)
阿维尼翁戏剧节目前每年为当地带来约6000万欧元的经济收益。爱丁堡艺术节2025年的报告显示,其对苏格兰经济的总影响为8.52亿英镑,对爱丁堡市的净影响为5.58亿英镑,观众超过400万人次,来自100多个国家。这些数字是事后统计出来的,不是事先规划出来的。它们的逻辑是:先把戏做好,人自然会来;先把节立住,经济账自然算得平。
我们现在显然是倒过来了。先算经济账,先说投多少钱、做多大规模,再去倒推需要多少个剧目、多少个演艺项目、多少个集聚区。这个逻辑不是不能走,但很容易走偏——把“做戏”变成“做指标”,把“艺术”变成“填充物”。
“伪赋能”的三副面孔
我在调研中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文旅融合的“热闹”和“健康”之间,正在出现裂痕,在当前戏剧赋能文旅的实践中,有三类“伪赋能”的倾向值得警惕。
第一类,把戏剧专业院团当成“旅游演艺”。不是说院团不能参与旅游演艺,而是说,当“旅游演艺”的逻辑(景区排期优先、演什么、怎么演,由景区运营方说了算)成为院团的主导逻辑,艺术决策权从创作者手里转移到了运营者手里时,问题就来了。
布尔迪厄在《艺术的法则》里说,艺术之所以成为一个“场”,靠的是它相对于经济场、权力场的自主性——一件作品好不好,最终由场上的人说了算。决策权一旦外移,院团失去的就不只是几场演出的议价权,而是自我评价的权力:它不再清楚什么是好,只知道什么好卖。有些院团全年基本以景区演出为主,根本没有时间练功,更遑论提升专业业务能力与创排新剧目。一个专业院团,硬生生被磨成了业余剧社。
第二类,是把文旅融合简化为“项目噱头”。在景区门口搭个戏台、穿上戏服唱一段,或者在古建筑前抛个绣球、演一段婚礼场面,游客拍照发朋友圈,任务即告完成。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古城、古镇、仿古街区里比比皆是。如果说前一种现象伤的是院团的筋骨,那后面这种伤的则是戏剧的本体。
“项目噱头”的要害不在于“简单”,而在于“割裂”。戏剧不是被当作一件需要完整呈现的艺术作品,而是被拆解成若干场景的“活道具”。戏被拆散了,游也被浅薄化了,换一个景区,同样的唱段和身段照样能用。戏剧失去了和地方文化脉络的血肉关联,旅游也失去了因文化而获得深度的可能。戏剧成了布景,旅游成了拍照,两件事都做小了。
第三类,把文化和旅游进行想当然地“叠加”。在北京曾经有一个“78元一位,既可看京剧,又可以无限量品尝北京小吃和京菜”的驻场项目。理论上,这是一个典型的“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模型——用戏剧为餐饮场景赋予文化体验,用餐饮为戏剧演出降低消费门槛。但最后因观众与游客都不买账而草草收场。它的融合不是不认真,而是方向错了,它把“戏剧+旅游消费”理解为一种产品组合,却没有回答游客或观众为什么要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选择这个组合。
这些所谓的“赋能”,更多是把戏剧工具化和碎片化,唯独没有把它当作一门需要被严肃对待的艺术。
“真赋能”遵循的准则
“赋能”的本质不是单向索取,而是双向奔赴。戏剧为旅游提供文化内涵和差异化内容,旅游为戏剧提供传播渠道和经济支撑。
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以“全国南戏展演”为核心平台,走出了一条戏剧赋能文旅的良性路径。展演汇聚婺剧、莆仙戏、晋剧、粤剧、调腔、祁剧、梨园戏等15种剧种、曲艺及非遗项目,集中献演约50个经典剧目。这一实践的关键在于:它没有把梨园戏当作招揽游客的广告,而是以梨园戏的艺术本体为中心,让旅游场景为戏剧服务、为戏剧拓展观众——主体性彰显,本体性突出。

2025年全国南戏展演。(图片源于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
乌镇戏剧节自2013年举办以来,敢于引入大量实验性、先锋性的剧目,有些未必有“票房保证”。这与国际上做得好的戏剧节很相似。阿维尼翁戏剧节的作品有三分之二是世界首演,这里是检视世界剧场新浪潮的地方。爱丁堡国际艺术节的策展逻辑同样以艺术品质为核心,不因为“游客可能看不懂”就降低门槛。乌镇戏剧节发起人陈向宏说得很直白:“乌镇要保持戏剧节的纯粹性,尽量减少这种商业元素”。他还说过:“我从来没有把戏剧节和商业捆绑在一起,也没有指望戏剧节能赚钱”。
陈向宏的底气当然与乌镇景区本身已经形成的商业闭环有关——戏剧节的“不赚钱”,是以景区其他业态的“能赚钱”为前提的。但其“商业的克制”是根本的,这才让乌镇从一个观光古镇变成了文化地标;也正是因为“克制”与“标准”不降,它们才成了全世界戏剧人和戏剧观众年复一年奔赴的目的地——艺术标准没有让位于商业标准。
斯特拉福德的经验也值得一提。作为莎士比亚的故乡,这座小镇围绕莎翁出生地、皇家莎士比亚剧团和街区建设,由政府、莎士比亚出生地基金会和剧团长期协作。游客来这里不是为了“打卡”一个叫莎士比亚的符号,而是进入一个完整的文化场域——在莎翁曾经求学的学堂里感受几个世纪的书声余韵,在河畔剧院里看戏,在老街上感受几个世纪沉淀下来的氛围——文化是日常的、持续的,不是临时搭台唱两天就撤的。
这些案例可以说明:好的文旅融合,不是“把戏搬到景区”,而是“让景区的文化土壤长出戏来”。顺序不能反。文化价值是根脉,经济价值是支撑。如果商业逻辑压倒了文化逻辑,戏剧就丧失了作为“不可替代的体验”的核心竞争力。真正的平衡,不是让戏剧在文旅场景中“既能赚钱又有品位”,而是先把戏剧的事做好,再让商业的事找到它自己的位置。顺序反了,两件事都做不好。
“赋能”的几种可能路径
第一种,“驻场共生型”。以院团为主体,在特定文旅空间长期驻演,保持艺术完整性。梨园戏在泉州古城的常态化沉浸式演出属于这种类型。这条路最大的风险是院团在长期驻演中被“驯化”,从艺术家变成“景区员工”。
第二种,“节庆聚合型”。以戏剧节庆为引爆点,在特定时段聚合多剧种、多空间、多业态。阿维尼翁戏剧节与爱丁堡艺术节,乌镇戏剧节和全国南戏展演的“南戏十二时辰”都属于这一模式。其最大的风险是节庆一过,所有积累归零,年年都来,年年重来。
第三种,“空间叙事型”。以戏剧思维重构文旅空间的叙事逻辑,将城市本身变成一座“剧场”。斯特拉福德的全城沉浸式,泉州将古城街巷、世遗景点共同转化为展演空间,乌镇戏剧节将街头、巷陌、水岸都转化为表演空间的做法,都是这一路径的探索。当然也有风险的存在——把“整座城市都是剧场”变成“整座城市都是舞台布景”。
无论哪种路径,在顶层设计上都必须回答三个问题:第一,戏剧在这个项目中是“主体”还是“工具”?第二,收益分配机制是否保障了院团的创作自主性和经济可持续性?第三,评价标准是看流量数据,还是看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实际成效?
当前最紧迫的,不是继续铺摊子、上项目,而是建立戏剧赋能文旅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机制。不是所有地方都需要一个戏剧幻城,不是所有剧种都适合驻场演出,不是所有的融合都是赋能。有些融合,是消费;有些赋能,是透支。
戏剧赋能文旅,归根到底是一个文化立场的问题。我们是把戏剧当作可以随时调用的“文化道具”,还是当作需要被尊重、被珍视的独立艺术?答案决定了“赋能”是双向奔赴还是单向消费。这条路不容易走,但值得走。(沈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