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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广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立足之本,文化软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也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这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领域各行业共同配合长期努力方能实现。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戏剧影视艺术因其特殊的性质而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一,艺术形式的当代性。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有一个著名论断:“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这里的“文学”是一个广义概念,包括艺术在内。考察中国文学艺术发展史我们会发现,从诗经、楚辞、汉赋到六朝骈文,从唐诗、宋词、元曲到明清小说,中国文艺的主流形式呈现出一种阶段性更替的发展态势。那么,当今时代的主流文艺形式是什么呢?我们正处于一个崇尚影像、追求体验、注重互动的时代,而以戏剧影视和流行音乐为主的影像艺术和表演艺术无疑是最符合这种时代要求的,因此它们取代文学成为当代主流文艺形式,在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群体的艺术审美和文化生活中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同时我们也看到,当今世界文化强国如欧美和日本的戏剧影视艺术都非常发达,而在国际文化交流中,戏剧影视艺术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显。因此,推动我国戏剧影视艺术及产业快速发展,不仅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是增强我国对外文化输出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现实要求。
其二,艺术构成的综合性。在所有艺术门类中,戏剧影视艺术的综合性是最强的,而纵观全世界,中国戏剧影视艺术的综合性又是最突出的,其中尤以戏曲艺术最为典型。中国戏曲综合了文学、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书法、曲艺、武术、杂技等众多艺术元素,将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精华熔于一炉,堪称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欣赏一出戏曲表演,就是一次全面接受中国传统文化和古典美学熏陶的过程,这种体验是其他任何一种艺术都无法提供的。话剧、歌剧、舞剧、电影、电视剧等新兴艺术样式虽然来自西方,但经过本土化和民族化改造,特别是与戏曲艺术融合之后,也呈现出极强的综合性特征。中国戏剧影视艺术的高度综合性,使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中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在我国文化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其三,艺术内容的丰富性。戏剧影视艺术的题材内容丰富多样,按题材来源和时间划分,有原创剧和改编剧、历史剧和现代剧、古装剧和时装剧等;按题材性质和风格划分,有纪实剧和虚构剧、情节剧和性格剧、问题剧和心理剧等;按题材类型和内容划分,有乡村剧、都市剧、爱情剧、伦理剧、武侠剧、战争剧、侦探剧、科幻剧,等等。可以说,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从神话传说到现实生活,从英雄伟人到平民百姓,从国家大事到家庭琐事,从外部世界到内心世界,几乎没有什么内容是戏剧影视艺术所不能表现的。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戏剧影视艺术的题材内容具有更强大的包容性,能够反映更加宽广的社会人生,再加上其艺术形式更符合当代人的审美需求,因此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方面,有着更加广阔的空间。
其四,艺术功能的全面性。从艺术功能的角度来看,不同的艺术形式各有优劣,譬如文学和音乐属于时间艺术、听觉艺术,长于表现和抒情,却往往失之抽象;绘画、雕塑、建筑、舞蹈属于空间艺术、视觉艺术,其优缺点与文学和音乐正好相反。戏剧影视艺术则是一种时空一体、视听结合的综合性艺术,因此它能够将众多艺术的优点集于一身,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些艺术的缺点,达到时间与空间、视觉与听觉、具象与抽象、再现与表现、叙事与抒情、真实性与假定性的对立统一,给观众带来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审美体验,从而实现其他艺术无法实现的更为全面的艺术功能。
其五,艺术传播的广泛性。相对于其他艺术形式而言,戏剧影视艺术更加通俗易懂、雅俗共赏、老少皆宜,属于门槛较低的大众化艺术,拥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其传播和影响的范围也就更加广大。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戏剧影视艺术对于文学作品的改编和传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戏剧影视创作中,改编题材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许多戏剧影视佳作都是从古典名著和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改编而来。近年来有不少人对青少年远离文学、不读名著的现象忧心忡忡,虽然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如今阅读经典原著的青少年的确是越来越少了(其实成年人也一样),不过我们应当看到,文学经典传播与普及的渠道和形式已发生很大变化,这一功能的相当一部分已经由戏剧影视艺术来承担了。
其六,艺术本质的商业性。电影和电视是现代科技、工业和商业发展的产物,因此影视艺术从诞生之初就具有很强的工业性和商业性,其创作和接受不仅是一种艺术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投资、生产和消费行为,有着鲜明的商业属性。如今,影视艺术的工业化、商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已经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和深度,同时形成了日趋完善的产业结构和日渐成熟的商业模式。戏剧作为一门古老艺术,原本并不具备较强的商业性,但在现代社会,戏剧艺术的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戏剧影视艺术的商业化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在某种程度上伤害到戏剧影视的艺术性,但另一方面,又为戏剧影视艺术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极大地推动了戏剧影视艺术的发展。戏剧影视艺术的商业性特质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戏剧影视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中极具活力和潜力的组成部分。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建设,我国戏剧影视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以电影票房为例,在标志着中国电影进入商业大片时代的2002年,我国电影票房仅为9.2亿元,而到了2019年已突破600亿元,十几年间年均增长近30%。电视剧的热度有目共睹自不必说,就连被一些人认为将要衰亡的戏剧,如今也呈现出喜人的发展势头。以北京为例:在度过了上世纪90年代相对沉寂的一段时间之后,近年来戏剧演出市场十分火爆,连创新高,保持着20%以上的票房增长速度。毫无疑问,我国戏剧影视产业正行走在快速上升的通道中,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戏剧影视艺术及产业无论规模、效益还是质量、水平仍然有着不小的差距,同时也意味着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梁启超先生一百多年前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曾说过,“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因为小说“浅显易解”,“乐而多趣”,“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感人之深,莫此为甚”。而到了今天,戏剧影视艺术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小说的功能和地位,因此梁启超先生的话可以换一种说法:欲兴一国之文化,不可不先兴一国之戏剧影视艺术。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年轻的影视艺术正展现出蓬勃的生机,古老的戏剧艺术也焕发出新的活力,戏剧影视产业作为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拥有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预见,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历史进程中,戏剧影视艺术必将以其独特的优势,承担起更加重要的使命,发挥出更加巨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戏剧影视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