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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金祥
自古以来道德与文学就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研究文学作品包含的思想意蕴,阐述和解析其中的价值取向和生命意义,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读者的道德追求。换言之,读者对于文学作品的鉴赏存在于对作品道德旨趣的诠释之中,而道德因素也会作用于文学创作中思想主体的构建和人物形象的塑造。由黑龙江大学郭玉生教授撰写的《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年出版)一书,集中考察和深入揭橥了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的演化脉络,通过宏观的理论阐述、中观的现象透析和微观的文本解读,勾勒出一幅较为系统而明晰的有关西方文学与道德思想历史变迁的图景,进而展现出西方文论思想的已有面向和未来路径。
一
《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回归以人的自由发展为根基的西方人文主义传统,深入开掘西方文学与道德作为有机整体的生存论思维,将西方文学与道德复归于二者共同生成于人的现实生存这一历史过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修正与颠覆西方近代以来将文学与道德相分离的做法。道德倾向同其他思想倾向一样,是一种决定文学作品优劣成败的因素,以一定的道德标准来塑造人物形象,在人物的思想内涵中体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并以这种道德情操来感染读者,这是优秀文学的显著标志,也是文学道德价值的基本轮廓。《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将西方文论思想作为研究文学与道德关系的立足点和切入点,围绕古希腊文学的道德教育、德国古典美学的思想旨趣、唯美主义的道德取向、艺术活动与道德活动的差异性、后现代语境中的道德谱系、文学描述中的社会道德团结、“反对阐释”思想中的文艺道德、“生活世界”中的交往理性、“伦理转向”中的文艺道德和“理论之后”的文学道德等十个方面,对文学与道德关系问题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理论探究,以求厘清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的内在逻辑,进而结合历史语境评判其有效阈限。我们知道,作为上层建筑中的一种社会意识,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准则和规范,其作用主要在于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西方皆然。在社会生活中,道德作用基本是靠社会舆论来实现的,构成良好道德舆论的支点,除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外,文学作品同样也是不容小觑的,正如作者在书中写道:“文学恰恰能够在习俗与传统的基础上使道德具有实在性”。文学作品是形象的教科书,是广大读者丰富的精神食粮,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深厚的社会性。人们在阅读、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自然会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鲜明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受到多维度多方面的感召与教育,其中之一就有道德感召与道德教育,书中对这一点也做了高度概括:“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引导人们独立进行道德判断并勇于承担道德责任”。
文学作品中的道德内容,不能游离人物形象之外,而应熔铸在人物形象之中,它对人们道德观的熏陶和影响,如同春雨滋润万物一样,是在无声无形中进行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读者为哪一种道德观所感动,或者接受哪一种道德观,没有丝毫的人为规制与外界强迫,这是完全自觉自愿的行为,对此郭玉生教授在书中做了如下阐述:“进入作品的社会生活以及塑造的人物行为和心理都会涉及道德因素,人们可以对文学提出基于特定时代状况的的特定要求,但无论何种要求,都不能忽视文学的道德内蕴与道德诉求”。文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存在,有其自身的特点、属性和功能,它既可以传递道德价值观,也可以超越道德层面,探索更为广阔的人类经验和更为深邃的存在意义,也就是说,作为人学的文学,一方面要尊重个性和差异,追求自由与多元,守护人的完整性和生命意义之本源;另一方面要着力表达道德生活与道德观念变迁中所凝聚的人类共识,关注普遍伦理与公共秩序,解决道德相对主义的问题和道德虚无主义的危机。西方文论思想植根于西方特定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天然包蕴着文学和道德两者关系这一重要质素。细密梳理和详尽勾陈西方文学和道德伦理的关系,有助于探求开启通向西方文论思想中心问题的路径。
二
作为古老而常新的人类品性,道德已深深镌刻进文学演进的历史过程之中。鉴于近年来社会艺术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与道德意蕴缺失的客观状况,重新赋予文学以道德属性,正成为当下文艺学的思考内容。《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广纳博取,取精用弘,大量征引西方诸多文论家的观点和论述,深度发掘相关理论主张衍生和成长的特定历史情境,构设并依循“道德主义文论思想传统”“德国古典美学的现代开拓”“后现代语境中的思想延展”的三个板块和主要线索,在解析和阐发西方文学理论代表人物观点的基础上,最终完成对掩映在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的历史变迁背后的文化史与精神史的索解和思量。文学与道德共同生成于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学孕育于现实生活,而道德作为人类合于天地自然的生存法则保存于文学作品之中。在道德生活的发展过程中,文学既发挥了建构新的道德观念与道德现实的功能,又在其参与建构的道德观念与道德现实的制约和影响下,改变了自身的存在样态和整体面貌。无论是古希腊哲学创始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倡导的文学活动应当服务于社会道德秩序,还是德国古典哲学与美学奠基者康德提出的以审美活动与文学艺术作为解决社会生活与文化价值领域分裂的途径,以及存在主义哲学大师海德格尔主张的文学是一种具有道德本体论的艺术形式,这些均表明文学由于葆有道德属性才具有经典性和教化功能。对此《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明确指出“柏拉图及其后继者在指责文学败坏道德的同时,都将合乎要求的文学视为影响人的良好伦理品性与道德行为的重要精神力量,主张在建立理想的社会道德秩序过程中充分发挥文学的作用。”
作者在书中对西方文论家观点的大量征引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进行的深彻阐述告诉我们,优秀文学作品之所以被视为“天命的言说”而非人力所为,恰恰是由于这些作品包含着合乎真理性的道德,能够在文学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呈现出正义性与人本性,实现道德与人的现实生存活动共生共在共荣,从而做到“旁通而无涯,日用而不匮”。在现实生活中,道德观念的养成与审美体验是相辅相成的。文学作品中蕴含的道德属性通过审美体验得以呈现和彰显,并规约人们更好地开展道德生存活动。作为连接人们生存活动与道德观念的重要媒介,审美体验在人们服膺和接受道德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效,而文学作品正是凭借广大读者的审美体验,不断消弭呆板枯燥的道德说教,使得道德理念能够被人们主动自觉地接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本书鲜明指出:“文艺作品使人的情感保持适度状态,不但能够培养道德性,而且能够产生轻松舒畅的快感”,“在诗的想象力的作用下,人可以设身处地感受他人心境,理解他人经历,培育道德情感”。文学不仅是人们现实生存活动的产物,而且能够超越现实的束缚,通过艺术审美呈现出富有道德意蕴的世界的真实状态,让人们体验到生存活动的完整性和客观性,使人们认识到文学作品具有陶冶性情、完善人格的人文功效。有鉴于此,本书第四章“自律:唯美主义的文学道德观”通过对唯美主义代表人物爱伦·坡、王尔德、戈蒂耶、波德莱尔等人所持观点的梳理和辨析,明确提出“文学能够提升人的敏感观察和感知能力,激发好奇心,培养开放包容的精神,从而使人克服各种僵化而独断的道德教条的束缚,获得更高的道德智慧。”审美体验一方面以人的认知为基本依据,另一方面又超越人的认知的诸多局限,使得人们通过审美体验进入原态本真的道德境遇,从而臻于澄明自由的化境,基于此,该书指出“文学与道德的关系,无论对于文学,还是对于道德,都是非常重要的。道德价值通过文学得以审美呈现,以情感的和形象的方式,影响受众的心灵,使他们尊重公平道义原则,有勇气反省内心以获得灵魂的提升。”
三
文学与道德关系是贯穿西方文论史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各个时代常说常新的文学话题,一直以来文学被西方文论界视为自我省察和自我升华的重要途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西方文学不仅把道德作为一种人生目标,而且看作一种生存动力,甚至嬗变为一种人格境界。这一传统肇始于古希腊古罗马,在西方哲学家、美学家和作家那里,道德主义原则处于审美体系的最高端,无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抑或贺拉斯、奥古斯丁,还是卢梭、康德、雪莱、列夫托尔斯泰、劳伦斯等,他们都将道德作为衡量文学的重要标尺,于是道德主义成为西方文论的主流模式。但由于西方文学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基于不同的社会文化语境,因而二者关系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发展状况,或者和谐统一,或者相互对立,或者互相冲突,由此产生了聚讼纷纭的思潮、学说和观点,因而有必要对这些思潮、学说和观点加以盘点、辨析、甄别和厘定。
《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把研究对象置放在西方人文主义流变的宏大文学体系内,以西方文论思想的整体演化过程为经,以不同时期不同文论家的道德观念为纬,结合西方各个历史阶段的社会、文化、美学等背景,对唯美主义、表现主义、直觉主义、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西方文论思潮进行剖析和研审,具体分析西方文论中文学与道德关系的理论赓续及其承继关系,进而阐释和勾勒其发展历程和历史沿革,为科学解释和有效确立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的思想范式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文学是以独特的语言文字表现人们心灵世界的艺术样式,是社会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道德一向被认为是理解人类正确生活和正确行为的文明尺度。西方文论关于文学与道德关系论争的焦点在于,文学与道德是否具有一致性。在《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中作者认为,“文学和道德之间具有平行展开而又互相影响的共生关系”“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文学作品的道德功能和审美价值之间是否存在某些关系,而是文学作品的道德功能和审美价值之间关系的内在逻辑与历史演变”。为了疏解和厘清这一“内在逻辑与历史演变”,作者深入探讨了西方一些著名文论家、美学家试图弄清文学与道德关系本质的主要观点,例如柏拉图关于美与善有机统一、在文学中美善结合的倡导;菲利普•锡德尼爵士在《为诗一辩》中提出的“表现美德、恶性或其他内容并能够寓教于乐的虚构形象是诗人的根本标志”的表述;雪莱提出的“诗歌遵循道德行事,因而具有道德效益”的主张,特别针对中世纪欧洲文学在意象之后隐寓一种宗教理想或道德教训的客观实际。据此,作者得出但丁、薄伽丘、彼特拉克等都相信文艺和道德是密切相关的这一结论,并且明确指出亚里士多德是文艺净化说的典型代表,与柏拉图持有截然相反的意见:“评诗的标准和政治及其他技艺的标准绝不相同。”该书认为无论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如何发展演变,可以确定的是,文学与道德关注的问题都与人性有关,所以单纯以道德法度和政治标准评价文学是不可取的,文学有其自身的标准与特点。正如书中引用克罗齐的论断:“艺术活动不是一种道德活动,直觉即艺术,一个审美的意象显现出一个道德上可褒可贬的行为,但是这个意象本身在道德上是无所谓褒贬的”。另外,作者在书中认为雨果所提出的“为文艺而文艺”的口号是有其历史因由的,主张不能因为道德的介入而淡化文学的艺术性,从该书庞大体系和大量例证中可以看出,西方文论史上关于文学与道德的论争不仅是旷日持久的,而且是非常激烈的。
综上,文学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复杂而微妙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了人类思考和体验的丰富领域。《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研究》一书将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问题嬗变为文学观念的演进乃至文学理论的重要命题,以期通过对西方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演进脉络的归结与审思,提醒人们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当下我国文学创作和批评面临的文学与道德关系问题。然而,如何以西方文论思想的丰富性和多元性作为理解文学与道德关系问题的重要切入点,探索文学与道德关系的缘起与现实意义,建立起文学理论批评的应然状态,也是这部著述带给我国文艺理论界的深刻启发与深远思考。
(作者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