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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 昕
AI艺术版权归属于谁?它是否谈得上窃取训练模型原作者的创意?国际拍卖巨头佳士得官宣2月20日将于纽约举槌的首场AI艺术专场拍卖“增强智能”,近日因版权争议深陷舆论漩涡。近6000名艺术家签署联名公开信,以“侵害人类艺术家利益”为由,呼吁取消这场拍卖。
随着AI技术不断升级,运用AI进行艺术创作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更非艺术家的专利。然而,佳士得此次相关拍卖掀起的轩然大波,提醒人们关注到AI艺术的“版权边界”。这一新兴艺术若要驶入蓬勃发展的健康步道,还有很多有待疏通的关节。人们期待这场风波或能促成全球AI艺术规范化的转折点,引发业内深度探索AI艺术如何既能鼓励技术催生更多可能,又不损害人类创意。
AI艺术的发展正在不断改写历史
早在2018年,佳士得就曾以43.25万美元拍出首件AI生成作品《埃德蒙·贝拉米肖像》,为最高估价的43倍,价格碾压同场的毕加索作品。这是法国艺术小组Obvious三位年轻成员让AI学习了14世纪至20世纪的1.5万张肖像画后自动生成的,让人们对AI的艺术创作潜力刮目相看。由英国画廊主艾丹·梅勒、机器人公司Engineered Arts及牛津大学强强联合打造的人形机器人Ai-Da,自2019年问世以来,作品丰富多样,技艺日益精进。去年,Ai-Da的画作《AI之神》在苏富比拍出108.48万美元,再度将AI艺术推至聚光灯下。
记者在佳士得官网看到,其即将开启的AI艺术专场拍卖汇聚了不同载体、形式的34件作品,创作者从20世纪60年代的早期人工智能先驱哈罗德·科恩,到当代艺术家如雷菲克·阿纳多尔、品达·范·阿曼、霍利·赫恩登、亚历山大·雷本等等,相当一部分是“数字原生作品”,即完全依赖AI等数字技术和数字媒介创作。其中,品达·范·阿曼的作品《新兴面孔》估价最高,高达18万至25万美元,由神经网络驱动机械臂自主完成,被视为AI生成艺术的重要里程碑。雷菲克·阿纳多尔的《机器幻觉-ISS梦境》估价15万至20万美元,对国际空间站120万张影像数据进行了AI重构。
各执一词的声音撕开争议裂痕
对于佳士得AI艺术专场拍卖,迄今近6000位艺术家联名抗议的焦点在于,很多AI拍品的创作,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用受版权保护的人类作品训练而成。这些模型及其背后公司通过剥削人类艺术家的无偿劳动,开发与之形成商业竞争的人工智能产品。音乐家兼艺术家埃德·牛顿·雷克斯是这封联名信的签署人之一。此前他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责怪艺术家使用这些产品,但拍卖公司以数万甚至数十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它们,是对相关人工智能产品背后剥削行为的默认纵容。
面对排山倒海的质疑,佳士得的声明显然代表了另一种声音。该公司表示,参与这场拍卖的艺术家均具备扎实的多媒介创作实践,部分作品已被顶级美术馆收藏。他们通过AI技术延展了艺术表达的维度。佳士得数字艺术总监妮可·塞尔斯·吉尔斯也特别强调,专场拍卖其实在论证“AI是增强而非替代人类创造力的工具”,指出参与拍卖的艺术家们对于AI的使用是彰显主体意识、受创作者意图所控的。
AI艺术引发的版权争议,此前也已陆续显现,相关诉讼时有出现。2023年1月,美国的三名艺术家莎拉·安德森、凯莉·麦克南、卡拉·奥尔蒂斯曾发起全球首个关于“文生图”生成物著作权侵权的集体诉讼,指出Stability AI等公司未经许可从网络上抓取了数十亿张受版权保护的图像,用于训练其图像生成模型,以生成看似全新的图像,但未对原创艺术家进行署名。不过,这一诉讼的首战以失利告终,地方法院认为,直接说生成后的图片违反版权法“不太合理”。
近日武汉审结的一例著作权纠纷案,则认定AI生成图可受著作权保护,确证了AI艺术存在不容忽视的创意成分,为今后类案判决提供了参考。当时,因发现某公司将自己使用AI创作的图片作为配图发布网络推广宣传,AI创作者王女士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核心在于作者的智力投入是否达到独创性标准,以及生成作品是否高度呈现作者的独创性表达。
广泛的跨界讨论才刚刚开始
AI的出现,模糊了艺术创作的主体边界,同时,AI艺术又并非处于法外之地。佳士得AI艺术专场拍卖引发的争议,背后是技术革新与艺术伦理的激烈碰撞,没有非黑即白的标准答案。
长期从事AI绘画与跨学科创作的上海科技大学创意与艺术学院副教授王颉认为,拍卖争议或许源于佳士得步子迈得太快了。在他看来,AI艺术应该充分接受以画廊为代表的一级市场检验之后,再进入以拍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面对快速发展的AI艺术,相关立法也亟待跟上。
“拍卖争议让更多人关注到AI艺术创作的规范性是件好事。”油画家杜海军告诉记者,AI正在掀起不可逆的艺术潮流,不能说未来这类艺术定会成为主流,但它们一定会成为艺术版图中重要的一块。他认为艺术家不妨积极拥抱这场技术革命,坦言未来也打算尝试将自己的油画作品与AI进行一些融合,但希望能有相关机制杜绝一些明显的创意盗用。“艺术作品本来就缺乏严格的价格体系,作为新生事物的AI艺术价格更难以衡量,需要时间过滤泡沫,真正找到它的位置与价值。”杜海军说。
在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韩绪看来,拍卖争议如一面镜子,照出艺术及艺术家最可贵之处。每次技术的革新,都让人们对于艺术本位的认识更进一步。“艺术家借力AI需要持谨慎态度,不能让出人类特有的生命感触与情感表达。与其忙着训练机器,不如先把自己的手、眼、身、心训练好。”韩绪解释道,艺术讲究的心灵感应甚至是颤动,与AI模型训练讲究的穷尽、堆积、组合是相反的,最终需要如李可染所言“用最大的功力打进去,用最大的勇气打出来”,在学习一切既有知识、经验之后,将它们通通忘掉、破出一条新路。他同时也强调,面对AI不必谈虎色变、因噎废食。中国美术学院去年成立了AI中心,强调的是两个AI——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和艺术智性(Artistic Intelligence)共同发展,逐渐形成一种能够驾驭算法甚至反超算法的“人+AI”的复合体。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管理系主任刘潇长期关注艺术与理法的相关议题。她告诉记者,版权主要以保护自然人的智力劳动为目的。此次众多艺术家对佳士得拍卖的抗议,主要涉及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中对数据的使用,即训练模型的AI公司。他们质疑训练模型所使用的数据是否获得艺术家授权。有意思的是,在整个生成过程中,模型和AI公司如何获得学习资源,最终作品的艺术家与AI公司或模型的协议,变成一个需要进行事实认定的过程。这和艺术家将自己的创作上传到对应网络,签署相应的上传协议,及该图像的传播途径与方式,都有着不可见的密切关系。
刘潇指出,版权的发生与保护总与技术发展密切相关。从过去最早对作品的复制权,到对作品录音录像法条的设定,都用来保护创作者的利益。互联网出现后,中国也出台了有关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在人工受控环境下自主学习他人作品,并产出相应的创作成果,这是否构成侵权,在国内外还存在争议。AI艺术版权涉及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中对数据的使用,也涉及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定义和保护的区分,比如是人工智能直接生成,还是自然人参与、人工智能辅助创作。“这一事件反而提醒了我们,在使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还需要注意更多与之相关的现代协议。这意味着,我们是如何提供材料给人工智能世界的。”刘潇预测,未来针对AI艺术的规范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跨界探讨。
这样的探讨或许才刚刚起头。本月初,今日美术馆、今日AI艺术中心发起成立“AI艺术创新联盟”发布《红树林宣言》,提出三大原则:人类主导创意决策、AI仅作为协作工具、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如是倡导或为未来立法提供参考。也有部分机构提议试行“AI创作收益分成模式”,这指的是将AI生成作品的收益按比例返还给被用于训练数据的艺术家,以期缓解利益分配矛盾。(范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