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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超南
AI带给文艺评论的多重冲击
人工智能(AI)技术(本文所讨论的人工智能主要是指以DeepSeek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飞速发展与迭代,极大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也对包括文艺评论在内的文艺领域带来巨变。这种变革不仅会重塑传统文艺评论的方法论,还将冲击其创作、传播、接受等全过程,目前看来,比较突出的有三个层面的影响。
冲击现有评价标准。传统文艺评论的评价标准,建立在评论家主观审美判断与客观艺术准则相结合的基础之上。评论家依据自身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经验,对作品的主题深度、艺术技巧、情感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形成相对稳定且具有权威性的评论。然而,AI评论依靠对大量数据的学习和既定算法生成,更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结论。文艺作品的艺术价值和数据表现往往不对等。以音乐评论为例,资深乐评人既研究音乐理论,也积累了大量视听经验,会从歌词内涵、旋律创新、情感传递等专业角度评析作品。而AI评论则通过统计播放量、收藏数、下载量、社交媒体讨论热度等数据,计算哪首歌最火。许多经典音乐专业评分很高却听者寥寥,而一些“口水歌”却数据爆表,成为社交媒体“神曲”。这种现象使得以对艺术规律和文艺作品美学特点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为重要维度的传统评价标准受到冲击。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评论文艺作品时,艺术性、审美性与客观数据应如何平衡?未来,可能需要构建连接算法逻辑与人文价值的新评价标准。
重塑文艺评论行业格局。长期以来,文艺评论领域存在着精英话语权主导的现象。AI极大降低了文艺评论的创作门槛。借助AI,海量普通用户得以发表对文艺作品的看法,并通过社交媒体迅速传播观点。这打破了专业评论的单一格局,推动多元评论格局的形成。此外,AI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剥离了人类评论家身上诸如学术头衔、机构隶属关系等身份标签,仅以算法逻辑呈现结论。这一特性,削弱了精英立场的解释权威,为文艺评论带来更丰富的声音与视角。
创作与评论的边界愈发模糊,呼唤新的评论方式。传统文艺评论多为“后置评论”,即在作品成熟之后展开。以电影为例,影片上映后,评论家基于自身学术积累和审美经验,以不同形式,从不同侧面进行剖析。而AI介入后,“即时评论”甚至“前置评论”将变得更为便捷。创作者根据AI评论实时调整创作思路,也具备了现实可能性。今后,相较于“评什么”,“怎么评”或许才是文艺评论界更需迫切思考的议题。
AI评论的局限与风险
目前看来,AI评论存在两大明显局限,一是没有真情实感,二是缺乏主体性。
没有真情实感。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AI尚不具备“具身情感”。一些更先进的AI能够通过“情感算法”,识别用户情绪并输出貌似有“情绪价值”的答案。但现有AI本质上是无意识的符号处理器,AI评论是基于人类“投喂”基础上通过计算、训练生成的结果。人类的指令是前提,人输入的数据直接决定了AI输出的答案,人机交互的深度和训练的强度,决定着AI内容输出的品质。由此看来,AI评论只是基于算法的信息重组,而不是基于真实审美体验和情感共鸣的创造。
缺乏主体性。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认为,文学艺术是人的生活活动,是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只有从事文艺生产活动并具有主体性、自觉意识的人,才是文艺创造的真正主体。中国评协会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视听内容所副研究员胡祥认为,艺术归根结底是情感与理性的交织,是人的主体性精神的充分彰显。文艺评论本质上是一种以人类的价值判断为基础的审美行为,审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恰如中国评协理事、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仝妍所言,在艺术评论中,对于来自艺术现场的作品、现象等的审美直觉与感受,是评论写作的前提与基础,评论家需要通过审美直觉形成审美判断才能完成评论写作,这一过程,融合了评论家的艺术感受力和理论穿透力。AI不会主动发问,更不会进行基于主体认知的价值判断。与人工智能不同,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改造自己的社会实践和主观世界,在自己的文艺评论中融入个人的思想情感、审美理念、个性气质和道德追寻。
AI评论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同样不可避免,有几方面尤需重视。其一,“生成式幻象”和“深度伪造”带来的风险。中央音乐学院大提琴教研室副教授、“琥珀四重奏”创团成员杨一晨做过一个试验,让DeepSeek给“琥珀四重奏”写差评。AI在既无主观体验又无事实依托的情况下,竟在全网无差评的基础上,从正面内容“合理假设”出负面内容,编造出脱离实际却逻辑严谨的虚假乐评。“生成式幻象”会造成“学术垃圾”,造成“知识偏差”等问题。而“深度伪造”则会破坏评论的真实性,致使虚假评论、恶意攻击与炒作评论泛滥,对文艺评论造成毁灭性伤害。其二,版权风险大幅增加。AI在训练过程中,可能未经授权使用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数据,从而侵犯原作者的版权。此外,AI生成评论的版权归属尚不明确,极易引发纠纷。其三,其他破坏评论生态的问题。由于AI缺乏道德判断力,可能生成包含不当言论、虚假信息或误导性的评论。比如,中国评协理事、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美学与艺术教育中心副主任白锐提到的书法评论“渠道泛化”问题,借助AI和各类网络媒体,一些脱离书法艺术本体、毫无学术含量的所谓“酷评”严重损害了书法评论的优良传统。一旦优秀作品被廉价AI评论“劣币驱逐良币”,将打击评论家创作优质内容的积极性。数据投喂形成的信息茧房,将导致审美窄化。算法黑箱可能加速同质化、庸俗化甚至低俗化评论的生成,消解评论的思想深度与批评力度。因此,在技术革命的浪潮中,价值引领的作用愈发凸显。
人类评论的出路何在?
在问出路之前,我们需要明白,人类创造AI的目的绝不是用来掐自身脖子,而是为了让人类更加自由全面地发展。光明日报社文艺部主任殷燕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AI的出现是让人的归人,让机器的归机器。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教授黄鸣奋将人类与AI的关系概括为“欢迎新伙伴与挑战新辩手”,他认为,人类评论家完全可以利用AI帮助查询资料、列举选题、制订大纲、论证观点、写作初稿乃至润色篇章,但也必须保持批判态度,将其意见当成参考,避免被蒙蔽。实际上,AI为人类反观自身提供了一个良机。评论家要做的是提高自身的数智素养,勇敢跨界,不断拓宽专业边界、创新批评范式,打破艺术门类、行业、学科等的固有界限,在融合的视域中,解读文艺作品、现象,在数据洪流中打捞理论创新的机遇。最为关键的是,评论家应该重新思考,什么是艺术?什么是文艺评论?什么是“人的文艺评论”?鉴于此,在可预见的未来,下面几个方面是人类评论家需要坚守并可能发挥优势和需要继续努力之处。
牢牢把握方向盘,发挥好文艺评论的价值引领作用。虽然目前AI还没有“具身认知”,但长远来看,如果出现神经科学、量子计算等科学领域的重大突破,AI真的具备了有内在体验的主观情感,人类将如何面对?AI引发的颠覆性变革,本质上是技术逻辑与人文精神的深度碰撞。这种碰撞既可能催生文化认知的跃迁——如通过算法发现人类从未察觉的艺术规律,也可能导致工具理性对审美灵韵的吞噬。因此,价值指引与伦理框架构建显得愈发重要。恰如中国评协理事、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驻会副主席赵慎珠所言,任何技术创新都应该在人文价值的坐标中寻求发展方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陈亦水则认为,作为新质生产力的AI在文艺工作中始终是一种技术中介,文艺评论者应坚守人的审美价值并具备超越AI审美判断的创造性思维,使AI成为拓展批评视野的辅助工具,而非取代人的批评能动性甚至取代人的价值的威胁者。
重视“以情动人”的文艺评论。古今中外,“文学艺术是情感表现的艺术”这一观点贯穿始终。在中国古代的文艺理论中,音乐是“情动于中,故发于声”,诗歌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托尔斯泰认为,艺术就是一种“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的人类活动。《诗刊》杂志社主编李少君认为,AI写作没有体验和现场感,人是一个永远的情动者,这才是人之意义所在,也是人类的优势。伟大的作品之所以能穿越时空打动人心,根本原因在于创作者倾注其中的对生活、对人类的深切情感。文艺评论也一样,它不应当是干瘪的理论输出,而应饱含情感与温度,是一种诗意的理性,是以理服人和以情动人的融合。评论作品背后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喜怒哀乐的鲜活的人,这才是人类区别于AI的本质所在。
提升创造力,塑造独特风格。亚里士多德说过,“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这指出了创作的核心不在于复述而在于创造,创作者的天职不是临摹世间已有的花纹,而是凭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火苗引燃那些还没有被点亮的星辰,超越已然世界创造一个审美世界。一般的创造力主要体现在表达方式、题材选择、技术运用等表层创新元素上,但深层次的创造力却远不止于此。评论家在思想内涵上需触及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及人性本质等深层次议题,赋予作品更为厚重的精神内核与人文价值;在艺术呈现上需要形成具有鲜明个人烙印的美学特征,锻造独树一帜的风格;在情感传递方面则追求突破表象共鸣,通过极具穿透力的表达引发受众深层的价值思考,实现价值观念的引导与思维层面的启发。
AI时代的文艺评论,应当成为数据洪流中的精神灯塔。当算法编织的滤镜扭曲文艺领域的现实光谱,评论家需擎起思想的火炬,照亮技术狂奔的前路。期待人类评论家,能在虚实交织的赛博原野上,标识出独属于人类的光芒与温度。
(作者艾超南系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