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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思明
儿歌作为文艺创作与大众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优美的旋律和易于传唱的特性,更承载着丰富的教育意义与文化价值。《小燕子》《上学歌》《找朋友》《春天在哪里》《让我们荡起双桨》等经典儿歌作品跨越时代长河,在几代人的童年记忆中生根发芽。这些作品,通过简单而富有感染力的形式传递美好价值,在儿童价值观塑造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时代变迁,当下的儿歌创作正面临令人担忧的异变。近期在幼儿园和小学中广泛传播的《大香蕉》便是一例典型。该歌曲由龙智祥、吴非华创作于2016年,本是模仿《小苹果》的“致敬”之作,日前却因某动画视频的传播意外翻红,在儿童群体中广为传唱。其歌词中“感觉真的很奇妙”“神魂颠倒”等表述暗含性暗示,“飘呀飘摇呀摇”的动作模仿更引发家长对幼儿行为引导的担忧。
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作品已非个案。《黑桃A》中“宝贝干一杯”的夜店文化、《杨柳腰》对身体特征的过度渲染、《野摩托》的成人化表达,乃至《放屁家族》等以低俗搞笑为卖点的“毒儿歌”,正在儿童群体中形成不良传播态势。
细究这些作品的问题表征:其一为成人内容的越界移植,如《黑桃A》中“一尺八的腰围”的物化表达直接复制成人世界的审美标准;其二为暴力倾向的隐性传递,如《上山打老虎》将暴力行为娱乐化为“赏它两个大嘴巴”;其三为性别角色的固化塑造,如《我有一个家》将“爸爸挣钱、妈妈管家”的传统分工合理化;其四为不良联想的诱导暗示,如《摇头玩》与毒品名称的谐音关联即是明证。这些创作不仅消解了儿歌应有的童真童趣,更可能对儿童认知发展造成不良的深远影响。
这种现象的滋生根源值得深思。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文化创作过度追求流量效应,部分创作者为博眼球刻意制造“洗脑神曲”。而监管体系存在明显漏洞:融媒体时代的内容传播呈现碎片化特征,现行审查机制难以覆盖短视频平台等新兴传播渠道;教育机构缺乏专业的艺术鉴赏培训,部分幼教人员将网络流行简单等同于儿童喜好;家长群体在快节奏生活中,也容易忽视对儿童文化消费的引导。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协同治理。建议从以下层面着手:立法层面应加快制定《儿童文艺作品创作规范》,建立分级审查制度;监管层面需加强对短视频平台、音乐APP的内容审核,设置儿童模式过滤机制;教育系统应组建专家委员会,定期更新推荐曲目库,并对教师开展艺术素养培训;家长群体则需提升媒介素养,建立亲子共赏的文化互动模式。正如鲁迅先生曾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不仅是对当时社会现状的深刻反思,也是对未来儿童教育的殷切期望。这一呼声在今天依然振聋发聩,唯有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家庭参与的立体防护网,方能守护儿童的精神净土。(周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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