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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立平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马钊所著的《弃夫潜逃:战时北平底层妇女的生活与犯罪(1937—1949)》中译本新近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笔者之前拜读过本书的英文版。如今再读中文版,更有晓畅亲近之感,也有一些新的启发和读者分享。
本书所考察的历史时段纵然只有短短13年,北平在此期间却经历了国民党的统治、日伪政权时期和新中国成立的复杂历史进程。这一进程,也是传统与现代、保守与革命、失序与秩序激烈冲突的过程。作者以“弃夫潜逃”案件为主线,将北平底层城市妇女放置于动荡的时代之中,考察性别、婚姻、家庭、社会和政权给她们的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底层妇女如何给出自己对时代的回应。
作者强调自己采用自下而上的平民视角,关注的是小人物、小社会,比如一名生活无以为继的妇女,一个杂乱无章、缺乏隐私的大杂院,但这座古老都市中的每个个体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时势动荡、政权更迭、经济凋敝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相对于乡村社会而言,这些影响在都市中无疑更加明显。而对于这些缺乏经济与政治保障的底层妇女来说,一个微小的变化就可能使她们原本勉强维持的生活陷入绝境抑或得到改观。
作为北方最大的大都市,北平是一个考察各类女性群体的绝佳地点。这里有达官显贵家庭的女眷,包括在清代一直享有特殊地位的旗人妇女;更多的则是毫无特权、生活贫困的底层妇女,包括北平本地的土著和由各地聚集到大城市来谋生的女性;还有因各种原因而居留在北平的外国妇女,如书中提到的服务于美国公理会的威克斯夫人。从生存手段上讲,有的女性有独立工作,如书中提到的女警察、女性司法工作者,但这些人显然只占到极少数,有的女性完全依靠自己丈夫养活,属于无业的家庭妇女,更多的妇女则需要做一些临时的工作补贴家用,和丈夫一起维持家庭生计。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丈夫负责供给妻子吃穿一直是传统社会的主流观念,但本书作者自始至终都没有忽视妇女本身的生产劳动能力。相对于农村妇女多从事耕织,城市妇女的劳动方式显得更加多元,她们可以缝补浆洗、去工厂做工、在酒馆做招待、去别家做保姆,以及做一些小生意,加上妇女的家务劳动,构成一个家庭的重要经济补充。
除生产劳动能力之外,作者还强调了妇女的另外两种能力,即生育能力和性能力。虽然以今天的视角看来,这样的说法难免有物化女性之嫌,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两种能力一直被视为妇女特有的价值属性,也是其在困境中得以谋求生路的重要资本。
本书所关注的“弃夫潜逃”的妇女,出逃之后的主要出路是嫁给另外一个男人并接受他“养活”。而妇女之所以能够较容易地实现“再婚”,固然是由于北平作为移民社会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但这并非仅仅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北平,根据笔者的研究,清代广大乡村地区也是如此。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妇女所具有的生育能力和性能力。这两种能力正是男性所需要的,即便已有妻室的男性也对家庭以外妇女的这两种能力心存觊觎。如此,“弃夫潜逃”不仅是妇女对现有生活困境的一种反抗,也成为她们在艰难困苦中形成的一种“生存策略”。
书中提到,由于妇女在社会和婚姻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其“弃夫潜逃”的行为往往被视为智力和道德水平低下的表现。清代文人也常用“妇愚无知”或“妇人无耻”来总结这一现象,即由于智力水平所限和道德水准低下,她们往往容易受到外界的欺骗和诱惑而逃离家庭和丈夫。无论明清时代还是民国时期,文人和官员都希望妇女保持对丈夫和家庭的忠诚,以维持社会秩序和风俗的稳定,至于那些丈夫无法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如何生存,并不在他们所考虑的范围。底层社会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妇女不得不自主发展出一套特有的生存逻辑,她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三种能力,“在一个由男性设计和管理的世界里,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定义婚姻和家庭,定义邻里和城市”。而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北平妇女,正处在新旧秩序的激烈碰撞之中,受到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民国的法律既要求她们成为独立的个体,和丈夫共同承担婚姻家庭的责任,并且不得背叛丈夫和婚姻,又无法为她们提供稳定的生计。
从妇女本身而言,她们思想上既留存了旧观念的明显痕迹,认为男性或者婚姻才是女人的最终归宿,即便因遭受暴力和贫困逃脱现有婚姻,也仍会谋求一段新的婚姻以继续依赖男性生存,唯其如此,“才能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保障”;同时,她们又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的影响而接受诸多新的观念和事物。她们走出家门,在生活圈子里建立起自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资源,有的妇女甚至有遍布整个城市的广泛人脉,她们进入工厂做工,乘坐火车等新式交通工具旅行(或者逃跑),在固守旧传统的同时,又很自然地融入到新的时代之中。正如作者所言,不是改革者或革命者对妇女进行了改造,而是妇女自身融入和适应了社会变迁,这同样体现出妇女“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定义婚姻和家庭,定义邻里和城市”。以上问题都集中体现在“弃夫潜逃”行为之中,使其成为考察新秩序与旧秩序冲突与融合的切入点。
在阅读过程中,让笔者最为钦佩的一点,是在政权频繁更迭、思想激烈冲突的时代背景中,作者依然能够很好地呈现出历史叙事的连续性。正如本书前言中指出的,社会运行有着“两套不同的内在秩序”,一套是由行政规定、法律条文、治安措施、改革和革命话语所规定的,另一套则包括非正式的经济活动、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邻里关系、依据等级关系划分的家庭权力结构、非法关系和犯罪活动。
前一套秩序体现着政权的更迭、时代的变化,后一套秩序则体现着时代的连续性,两套秩序交互作用,形成了历史的发展走向。比如民国时期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妇女逃婚再嫁属于“重婚罪”,但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得不将妇女在原有婚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和“衣食不给”的因素考量进来,就是两套秩序交互作用的结果。就“弃夫潜逃”的行为本身而言,究竟体现了妇女希望依赖婚姻和男性来改变命运的旧传统,还是受到妇女解放的女权主义新话语的影响?作者通过细腻深入的分析,指出以上问题并非完全对立,尽管底层妇女本身可能并未有着体认女权新话语的自觉,但她们对新秩序的融入,已然构成了对旧秩序的挑战。
本书以扎实的史料、专业的视角、深入的思考,以及与已有研究的积极对话,成为性别史研究领域的又一力作,而平实风趣的语言风格和生动具体的真实案例又赋予本书很强的可读性。“循规蹈矩的女人很少创造历史”,阅读本书,和作者一起进入敢于冲破规矩的底层北平妇女的世界。(毛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