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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经武 周泽民
电影《震耳欲聋》以聋人反诈为切入点,揭示了社会沟通壁垒下的正义困境。导演万力将法律程序的冰冷与人性的温度相融合,借助“无声”构建出具有强烈冲击力的视听语言。影片试图在商业类型片与社会议题之间寻找平衡,将律政题材的叙事框架与聋人关怀的现实主题相结合,对当下社会残障群体的权力结构与道德困境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形式与内容上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探索价值。

《震耳欲聋》海报
略显遗憾的是,影片将本需要细腻纪实表达的“聋人维权”题材,强行嵌入“精英觉醒”式的商业类型框架中。当现实题材所需的“系统性批判”与类型片偏好的“个体英雄主义”产生矛盾时,创作团队选择牺牲前者而迁就后者,最终落入“题材借现实之名,叙事行类型之实”的套壳困境,如同给纪实散文强行套上武侠小说的结构,形式上越完整,内核就越显空洞。
人物深度被“功能角色”弱化
影片在人物塑造上,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工具化”倾向。主角的性格特征、行为动机乃至情感爆发点,并非源于其自身在特定社会结构中的内在逻辑,而是被简化为一系列推动情节发展的功能性“触发器”。每当情节需要转折、悬念或高潮时,人物便被推至前台,执行预设的行为动机。这种处理手法,实质上割裂了角色与社会环境之间本应存在的深层关联与动态互动,使人物失去时代质感、复杂人性与生命温度,沦为一个单薄的、可被随意替换的叙事符号,削弱了作品的现实深度与艺术感染力。
主角李淇的“CODA身份”(聋人子女)本可以成为挖掘人物复杂性的关键切口,因其在健听社会与聋人家庭的羁绊间,必然存在身份认同的挣扎、代际沟通的矛盾,以及对“听力特权”的反思。然而,影片仅将这一身份简化为“懂手语”的技能标签,将其成长过程中因父母聋疾遭遇的歧视与困境,简单处理为对聋人群体的疏离。李淇前期“精致利己”与后期“正义觉醒”之间的转变,缺乏合理的环境动因支撑。影片仅靠“煤气爆炸自杀事件”这一极端情节强行触发其转变,而非建立在对聋人群体生存困境的长期观察与理解基础上。这种“功能化”塑造,让李淇从一个本应被社会环境塑造的复杂个体,降格为完成“精英觉醒”类型模板的工具人。她“醉酒哭诉想被人看得起”的台词,更像是对精英身份焦虑的呆板复述,而非源于真实生活体验的情感流露。
影片对聋人群体的塑造也暴露出明显的功能化问题。聋人群体中的大多数被统一刻画为沉默、被动、“需要被拯救”的弱者形象,个体的性格、欲望与生命故事被极大地忽略,显得高度同质化与符号化。他们的存在,仿佛只是为了构筑李淇救赎之路的背景板与道德光环,而不是展现他们真实的生命状态,这无疑是对这一群体主体性的又一次无意识剥夺。
反派金松峰则是典型的“类型化恶役”的翻版,白发造型、“阶级法则”台词、当庭施暴等行为,均是制造戏剧冲突而设计的标签化设定。将他简单地归结为贪婪的化身,这种非黑即白的道德设定,不仅削弱了故事的现实质感,更将一个可能源于社会结构性不公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个体道德的堕落,从而避免了对更深层社会成因的探讨,最终导致影片的批判力度被大打折扣。
“系统困境”被“个体救赎”稀释
影片以“聋人诈骗案”这一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议题切入,其创作初衷本应深刻揭示残障群体在司法、就业与社会认同中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但本片的叙事却遗憾地滑向了取巧的类型化窠臼,将错综复杂的社会性矛盾,简化并收束为“个体英雄对抗恶势力”的二元对立模式。这种处理,虽然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剧情的戏剧张力,实质上却回避了对问题根源的深入挖掘,削弱了题材本身应有的社会重量与叩问力度。
从现实维度看,聋人群体遭遇的普遍困境,如司法程序中对专业手语翻译的制度性缺位、信息无障碍支持的普遍缺乏,以及更深层的社会排斥与沟通壁垒,都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然而影片回避了这些“系统性问题”,将矛盾焦点转移到“个体救赎”上。李淇的“孤军奋战”成为叙事核心,通过“找到关键证人”“法庭激情辩护”等情节实现扭转局面,为影片蒙上一层“机械降神”般的巧合滤镜。沉重的现实问题,被简单转化为一个只需通过律师的个人良知与努力便能攻克的技术性障碍,这种叙事策略本质上是对复杂社会问题的“卸责”。
更值得注意的是,影片为强化“个体救赎”的戏剧性,放弃了对“现实逻辑”的坚守,设计了诸多脱离现实的情节。如受害者被强占房产却不报警,仅依赖律师个人力量;李淇遭遇黑社会打砸办公室、被泼假酸威胁,却不寻求警方保护;法庭上,众人被李淇个人牺牲式的精神所感染而签字指控的情节,充满了浪漫化的想象。此类情节很大程度上抽离了司法实践中的程序严谨性、证据链复杂性,以及多方利益的博弈,沦为“爽文式逆袭”的类型套路。这种叙事策略,虽然满足了商业类型片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塑造需求,为观众提供了即时性的情感慰藉,却也在无形中将一个需要集体关注与制度回应的公共议题,窄化为一场关于个人品德的颂扬。
美学立场在戏剧性与纪实性之间拉扯
影片在创作上试图走一条平衡之路,既追求商业类型片的戏剧张力,又渴望披上现实主义的真实外衣。但此种心态导致其美学立场的严重游移。叙事上,时而采用夸张的巧合与强冲突来推进剧情,时而又插入看似粗粝的生活流片段;视听语言上,手持摄影与刻意工整的构图并存,跳脱的配乐与静默的长镜头生硬地拼接。这种内在核心的摇摆不定,导致其美学表达陷入混乱,既未能构建出足够令人信服的、刺人的现实质感,也未能将两种风格融会贯通,形成一种自洽且统一的艺术风格,最终悬浮在两种诉求之间,形成一种摇摆的迷茫感。
在“纪实性”的尝试上,影片在“手语视觉化”这一极具潜力的现实美学探索上浅尝辄止,尤为可惜。手语,作为一种充满韵律、节奏与空间造型的视觉语言,本可以超越表意功能,升华为独特的视觉诗学与情感核心。但在类型叙事效率的驱动下,这一探索却未能贯穿始终。影片中,手语对话常常被切割成零碎的中近景,沦为快速推进情节的信息工具,其本身所具有的现实感、雕塑性及沉默中蕴含的巨大情感张力,未能得到充分、自觉的影像化开发。
镜头语言同样陷入“纪实与戏剧”的矛盾。一方面,影片用中景镜头呈现聋人群体的日常生活,试图传递真实感;另一方面,关键情节又频繁使用特写、慢镜头等戏剧化手法,如李淇看到自杀现场时的面部特写、聋人集体到场支援时的慢镜头,均属于商业片的经典煽情套路,与前期极力营造的纪实风格形成割裂。这种“既想贴近现实,又想制造爽感”的美学妥协,使影片既缺乏《推拿》对残障群体生活的细腻纪实,也没有实现《辩护人》对法庭戏叙事的严谨,最终沦为“纪实元素点缀、商业套路主导”的美学杂糅体,失去了应有的锋芒。
影片呈现的“类型套壳”创作困境,折射出当下现实主义题材电影经常面临的普遍缺憾。创作者试图将具有社会锐度的议题,装入一个经过市场验证的商业类型框架之中,结果在两种诉求的拉扯中导致创作失衡。深刻的现实内核不可避免地沦为了类型程式的附庸,对类型的依赖削弱了现实的质感,在戏剧奇观与纪实追求之间的摇摆最终淡化了问题的本质。
(作者张经武为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泽民为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艺术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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