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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上生
晴雯是《红楼梦》丫环的“第一等人物”。“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对她风骨人格的最高概括,也是曹雪芹及其包衣家庭精神人格的寄托。从第五回到第七十八回,她的身影几乎贯穿前八十回。但是,她“从哪里来”的家世秘密直到临近“到哪里去”的生命终点才被揭开。
一、最终书写
今红研所校注本(简称“今本”)据庚辰本的第七十七回如此叙述: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在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
《芙蓉女儿诔》如此描述: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论(沦)而莫能考者久矣。”①
以上文字,除甲辰本个别字句小异外,诸脂本皆同。既然我们承认庚辰本底本(成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是曹雪芹生前最后定稿本,那么,可以肯定,这就是他对晴雯“身为下贱”的最终书写。
所谓“贱”,既是指作为奴婢的个人身份之“贱”,也指家世之“贱”,失去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这话很模糊。姑舅分属父系与母系亲戚,看来,究竟是父系的姑表兄还是母系的舅表兄,晴雯都弄不清楚,说明她确是很小就成为孤儿,无亲戚收留依靠,为求生卖身为奴。对于一个十岁的女孩,没有比这更卑贱、低贱的了。
贾府的奴仆丫鬟,按“从哪里来”,可分两类:一类叫“家里的”,一类叫“外头的”(751页)。前者是贾府世代家奴的后代,如鸳鸯、金钏玉钏姐妹、茗烟等,生来就没有身份自由,完全由主人支配,也受父母地位影响。后者存在与主家的买卖契约关系,可以在契约到期后由卖家赎回,如袭人。为了价格低廉又便于使唤,这些买进来的大多是未成年的孩子,成为“童奴”。他们虽然有家人在外,可能重获自由,但其实命运也是悲苦的。大观园十二女伶就是贾蔷从苏州买来的十二三岁女孩。后来依朝廷之命解散家班,“将十二个女孩子叫来面问,倒有一多半不愿意回家的:也有说父母虽有,他只以卖我们为事,这一去还被他卖了;也有说父母已亡,或被叔伯兄弟所卖的;也有说无人可投的;也有说恋恩不舍的。所愿去者四五个人。”(第五十八回,798页)晴雯应该属于“外头的”遭遇最悲苦的一类。赖大家从何而买来,不得而知,买来时“不记得家乡父母”,这情况很像三岁被拐的甄英莲(香菱)到薛家后,周瑞家的问“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闻,都摇头说:“不记得了。”(第七回,106页)既是因为年纪小,也是因为最悲苦的遭遇深埋心底不堪回忆。然而不同的是,香菱逆来顺受地承受命运的不幸在黑暗中走向毁灭,而晴雯却“心比天高”,以富有对抗性的风骨和人格让生命放射强光。
二、“生小金闺”
但是,最终书写并不等于最初书写,这与曹雪芹的创作过程相关联。晴雯家世的最初书写,也许需要从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去寻索。
从明义《题红楼梦》组诗二十首②可知,他是看到了曹雪芹《红楼梦》初稿中宝黛钗等主要人物故事的完整描述的,今本晴雯故事也已见雏形,特别是第十六首完整概括了晴雯一生: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
芙蓉吹断秋风恨,新诔空成何处招?
写晴雯之死和贾宝玉写作《芙蓉诔》祭悼,内容与今本符合。这是明义题诗中唯一概述生命全过程的女性故事的诗,可见晴雯故事的独特贯穿性在《红楼梦》初稿即已确定,也可见曹雪芹对晴雯故事的重视。但是明义诗首句“生小金闺”却丝毫看不出今本所叙悲苦卑贱家世痕迹,有人联系今本所写晴雯得贾母宝玉宠爱养尊处优解说,显然扞格难通,因为“生小”就是生命的幼年时期。“金闺”在古代是个雅称美词。无论指称官署或政治身份,如南朝鲍照之“金闺云路”,清代钮绣之“金闺通籍”,特别是成为女性住所代称,如唐王昌龄的“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元《琵琶记》的“金闺愁配”,明《霞笺记》的“金闺深锁”,直到《红楼梦》判词的“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等,绝无贫寒卑贱的内涵。“生小金闺”只可能是指幼小时代生活环境的优裕温暖。从明义诗句看,初稿所写应是晴雯幼年家境不错因而“性自娇”,但后来因家境剧烈变化,导致“可堪磨折”的不幸遭遇,最后“芙蓉吹断”即夭亡。诗句概括某种断崖式跌落的人生三段,表明描写红颜薄命的悲剧,也许就是曹雪芹最初赋予晴雯故事的思想内涵。这与今本晴雯判词“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及情节描写所显示的悲剧意义完全不同。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晴雯故事的最初家世书写绝不同于今本的最终形态。那么,这种家世书写是怎样从“生小金闺”蜕变到“身为下贱”的呢?
三、“老子娘的脸面”
在《红楼梦》所写的奴婢群体中,晴雯是特立独行的存在,甚至作为人物名称的符号也不同于他人。刘世德先生曾经指出,曹雪芹对丫鬟和小厮的命名,有着精心的设计。第一,他们往往四人构成一组,第二,他们的名字往往二人相互成双配对。③他举了很多例子,但没有晴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文本有几回出现了与晴雯的名字近似配对的丫鬟名字绮霰,并因此留下了晴雯早期家世书写的痕迹。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里,通过文本考辨,认为晴雯的最早身份是贾府“家里的”丫鬟。其中最重要的论据,是第二十六回怡红院丫头佳蕙说晴雯绮霰有“老子娘”。当时红玉心中不快,佳蕙也有牢骚:
佳蕙点头想了一会,道:“那也怨不得,这个地方难站。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说跟着服侍的这些人都辛苦了,如今身上好了,各处还完了愿,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我们算年纪小,上不去,我也不抱怨,像你怎么也不算在里头?我心里就不服。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敢比他呢?别说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你说可气不可气?”红玉道:“也犯不着气他们。俗语说的好:‘千里搭凉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150页)
张爱玲推断:“在早本里晴雯还是金钏儿的前身的时候,晴雯也有母亲。”④说晴雯原是金钏儿前身,没有文本依据。但诸脂本一直保留佳蕙的话,表明这确实是曹雪芹的原稿。(这句话到程乙本才删去。)佳蕙的话应该是反映了怡红院初期丫鬟等级还未划分清晰的状况,因为如果大小丫鬟等级分明,赏钱按等级给,如同第三十六回凤姐说麝月晴雯七个大丫头的月例钱那样(475页),佳蕙也就没有理由发牢骚了。
按今本文字,绮霰作为怡红院的丫头的名字,同晴雯的名字连在一起,共出现三次。除前引第二十六回外,第一次出现于第二十回叙“彼时晴雯、绮霰、秋纹、碧痕都寻热闹”(271页),正是“四人成对”;最后一次在二十七回“顶头只见晴雯、绮霰、碧痕、紫绡……一群人来了。”在这一回,绮霰也跟随晴雯、碧痕同红玉拌嘴,说了她全书唯一的一句话。(366页)此外,第二十四回两次出现了“绮霰斋”这个贾宝玉外书房的地名,与贾芸小红故事有关,但与晴雯无关。(327,329页)不过第八回中倒是出现了一个与晴雯有关的地名“绛雲轩”,是贾宝玉为自己住房门斗题写的名称,由晴雯贴上去的。(126页)笔者因此有一个推想,“绮霰”与“绛雲”作宝玉居处书房名,无论从书写偏旁,还是字义,都是工对。很可能这就是曹雪芹所拟的贾宝玉丫鬟晴雯绮霰名字相对出现的由来,它符合作者取成对奴仆名字形义相关的一般性习惯。说明这是写作初期作者的构思。甚至可能晴雯原本的拟名就是“绛雲”(彩云,见判词),因为与王夫人丫头彩云重名而改为很有特色的“晴雯”。晴雯绮霰并提了几回。但此后二人名字不再并列,晴雯多单独描写,绮霰却彻底消失了(见后文)。这又说明这种构思有了变化。绮霰只是一度与晴雯并列的功能性人物符号,后来为作者所舍弃。(这种并列后来舍弃的例子还有,如第五回71页,宝玉在秦氏房午睡时守护在外的“袭人、媚人”,后来“媚人”完全消失。)作者设计与晴雯并提的绮霰,就是为了暗示二人有“老子娘的脸面”庇护这种相似的家世背景。这也就是晴雯最初的原生家庭书写。
张爱玲提出的另一相关论据,是第六十三回林之孝家的来巡夜时,提醒宝玉不可呼丫鬟名而不称“姐姐”:
“林之孝家的笑道:‘越自己谦越尊重,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860页)
林之孝家的话中“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屋里拨过来的”是何所指呢?袭人是“外头的”,当然只可能是晴雯了。这与佳蕙所说“仗着老子娘的脸面”相呼应,所以张爱玲认为“原先晴雯并不是孤儿……她的出身与金钏儿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较高。”“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陈人’,荣府旧仆的子孙。”⑤如果我们确认佳蕙所言属实,曹雪芹最初是把晴雯作可以“仗着老子娘脸面”的上等“家里人”的后代描写,当然符合明义诗句“生小金闺性自娇”的家世环境了。
四、绮霰的消失
细读的人们发现,晴雯绮霰并提只在第二十回到二十七回很短的时间段里。在这个时间段里,作者描写了贾宝玉的丫鬟群的平时游戏和利益纠葛。单独的晴雯话语,除第八回写出与宝玉的亲密任性以外,主要是表现其伶牙俐齿,并没有激烈冲突。这种平静,在第三十一回彻底打破了。第二十九回贾府上下出动去清虚观打醮看戏,作者详述贾母、王夫人、黛玉、宝钗、迎探惜春各家丫鬟,唯独不提贾宝玉的丫鬟名字,颇使人奇怪,似乎酝酿着某种变化。(392页)到三十一回宝玉与晴雯爆发冲突,宝玉盛怒之下要撵逐晴雯,当袭人带头下跪为晴雯求情时,碧痕、秋纹、麝月等众丫鬟一齐下跪,这里没有绮霰的名字。(419页)这绝不是遗漏疏忽,说明作者构思有了重要改变。
在晴雯故事里,“撕扇”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情节。第一,这是奴婢晴雯对贵族少爷主子的第一次顶撞;第二,晴雯与袭人的口角,表现了她对媚主求荣的鄙视,丫鬟关系有了人格;第三,晴雯宁死不出门,但又坚决不下跪哀求,表现了她的宁死不屈;第四,她拒绝宝玉一同洗澡的要求,表现了她的洁身自好,绝不苟合取容;第五,她以任性的“撕扇”对冲“跌扇”风波所受屈辱,表现了她的人格尊严和反抗意志。而在这次撵逐风波中,贾宝玉并没有去叫晴雯的“老子娘”的话(第三十回王夫人撵金钏,第五十二回晴雯撵坠儿,都叫了她们的老子娘。)而晴雯则坚决表示:“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419页)这说明这时晴雯已经无娘可叫,无家可归了。也就是说,以第三十一回“撕扇”为标志,晴雯的家世书写已经做了根本性改造。正是这种让晴雯失去任何依靠的家世书写改造,让晴雯的“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风骨人格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第一次发出了强烈闪光。
从此,与晴雯相伴的绮霰彻底消失了,晴雯的“老子娘”也彻底消失了。晴雯的家世书写向着从小没了父母的孤苦处境改变。认识这一构思转变的意义,我们就能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寻找晴雯家世书写的轨迹,进一步走近曹雪芹,走进《红楼梦》。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曹雪芹学会顾问)
【注释】
①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特别说明版本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②【清】富察明义《绿烟琐窗集》,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参见刘上生《论明义所见<红楼梦>抄本的文本史意义》,载《红楼梦学刊》2019年第5辑。
③刘世德《红楼梦版本探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59页。
④张爱玲《红楼梦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183页。
⑤张爱玲《红楼梦魇》,152-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