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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舞剧正经历从“剧场仪式”到“数字狂欢”的转变。一方面,新媒体将舞剧的精彩瞬间广泛传播。例如,舞剧《天工开物》利用“全员会飞”的话题制造热度,民族舞剧《红楼梦》的谢幕短视频收获了惊人的播放量。舞台表演被转化为可传播的视觉符号,在不同平台进行裂变式传播,极大地拓展了作品的受众群体与市场潜力。
然而,这种依赖“瞬间美学”的片段化传播,也带来了艺术完整性被消解的风险。过度追求视觉奇观与“网感”,可能导致“只见动作,不见精神”,文化内涵被稀释。当观众因短视频中的“名场面”走进剧场后,也可能因现场演出而感受到心理落差。
与此同时,新媒体的强交互性也促进了作品的“全民共创”。在舞剧的新媒体传播过程中,观众以二次创作的形式参与其中,或通过点赞、评论与主创团队进行互动,形成情感共鸣与集体记忆。例如,舞剧《只此青绿》引发全网效仿“青绿腰”。此外,众多年轻观众积极撰写repo,这为创作者提供了便捷获取反馈信息的渠道。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播数据并非判定作品好坏的“判决书”。算法推荐的“信息茧房”效应容易使作品传播陷入“圈层狂欢”,而部分营销行为也可能影响观众评价的真实性。
因此,创作者需要努力寻找艺术创作与新媒体传播的平衡点,使舞剧传播从追逐“流量竞争”转向构建“艺术共鸣”。唯有坚守作品的艺术质量,反映时代精神并与大众产生真正的共鸣,才能使作品实现“叫好又叫座”,让新媒体真正成为舞剧发展的助推器。
(内容摘编自《光明日报》2026年2月25日16版《舞剧传播要“精彩瞬间”也要“艺术共鸣”》;作者: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一级编导 陈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