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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绍骞
《有罪之身》延续了“迷雾剧场”一贯的悬疑叙事路径,讲述了一桩多年前的命案所引发的连锁效应。该剧将追溯主要人物的过往历史作为叙事核心,通过多条时间线与多个主体视角的交织,建构出一个刻意经营的叙事空间——三名相亲相爱的小城青年,如何在乖戾命运的作弄下被迫偏离了既定的人生轨道,逐步走向灰色地带,难以复还。剧集通过不断延宕的真相与多个误导性镜头维系叙事张力。演员的表演相对克制,与残酷冷峻的环境基调较为相符。而结局对于船厂爆炸案真相的揭示,也在一定意义上回应了观众的期待。但是,这部作品仍然暴露出若干值得商榷之处,其中尤以内核空缺与滥情叙事问题最为突出。

《有罪之身》海报
“迷雾剧场”改编过紫金陈的《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这些作品不仅成为类型文学向影视剧转换的成功范例,也完善了现实主义悬疑剧的类型。从文学史的发展脉络来看,这一类型影视作品的成功并非偶然。二十一世纪的华语推理叙事有多条重要的传承脉络:古典公案小说、具有五四精神的“问题小说”、本格推理与新本格推理小说、日本社会派推理小说,以及由反特小说发展而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警察/刑侦小说。其中,除了专攻诡计设计的本格与新本格流派外,其余作品均普遍体现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可以说,在二十一世纪,当以“正义想象”为核心叙事动力的大陆新武侠小说逐步式微之后,唯有悬疑推理这一类型叙事还能够回应并满足读者或观众的朴素期待。
《有罪之身》显然有意深挖社会关怀这一选题。然而,剧集虽然延续了现实主义悬疑对于个体苦难与社会公正的关注,却未能如《沉默的真相》一般,具备相当尖锐的批判精神与厚重的人道主义底色,显示出该剧在创作内核上的空缺。这种空缺,首先体现在社会批判的钝化。尽管作品着力刻画了若干体现人性之恶的负面形象,例如霸凌同事、乃至对女主角实施强暴的富二代马科,以及其具有黑社会背景的富商父亲马德荣。但是,对这些人物的塑造和挖掘仅止于符号化层面,其“恶”的一面被集中表现为个人道德之败坏,而未能对整个社会层面之“恶”做出结构性指涉。剧集最后,甚至以出狱后的马德荣“为救孙女而死”作为人物的高光场面,来体现这一黑社会大佬有人性的一面。剧中多次铺垫了他对儿子和孙女的关心和疼爱,这样的安排本意是为人物提供合理的行为依据。可是,当铺垫过于刻意时,人物本身便缺失了真实性,而成为概念先行的提线木偶,最后人性爆发时刻便不再具有撼动人心的力量。剧中多处“刻意”的经营,不仅损伤了作品在现实主义探索层面应具备的严肃性,也暴露出其在精神内核方面的匮乏。
在性别叙事上亦是如此。剧集不厌其烦地展现女主人公夏雪遭受的苦难:被富二代马科强暴,正当防卫误杀马科,被马德荣威胁不得不生下马科的孩子,为了孩子嫁给一切罪恶的幕后黑手侯军。然而,夏雪的种种遭遇反而落入角色“工具化”的窠臼。因为剧集的叙事重心并未放在女性主体的反抗之上,更像是以她的苦难来衬托男主人公陆鸣与友人林华的抉择与自我牺牲。于是,一个本来可以探讨得更加深刻的社会议题,兀自转向为东野圭吾《白夜行》式的青春残酷叙事上去了。
这正是作品的另一问题:苦难的叙事功能被单一化,以至于滥情叙事频频出现。剧中反复通过三人的自我牺牲来制造悲情高潮,使得“苦难”被淡化为煽情的工具。其中,陆鸣之死更是剧中滥情叙事“集大成”的桥段。主人公为声张正义而死,这在该类型作品中并不罕见。就近而言,《有罪之身》或许借鉴了紫金陈《长夜难明》、东野圭吾《嫌疑人X的献身》等作品的剧情套路,却没能构建起同等分量的文学力量。人性、法律与罪罚的纠缠如水银泻地般使读者深思,这才是推理悬疑叙事应有的人性厚度和思辨深度。在《有罪之身》的最终集,陆鸣刻意激怒已陷绝境的侯军,杀害自己以获取犯罪证据,从而使幕后主谋最终落网的情节,实属多余。泛滥的苦情给观众制造出一种“道德高点的幻觉”,这种将悲情等同于深度的叙事倾向,无疑是需要警惕的。
(作者系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中国文学专业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