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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婉清
在电视剧《迷墙》中,男主角余鸣每当面临选择时总会看到一个画着猴妆的拾荒者——他破衣烂衫,疯疯癫癫,在巷子深处幽幽唱着秦腔:“老子我也曾上过天,大战天兵十万三。”

这只不同寻常的“猴子”仅出现在余鸣的视野中,出品方将其解读为“余鸣的心魔化身”,认为它“外化了普通人内心无处消解的痛苦与挣扎”。不可否认,这一设定极具创意——以孙悟空被压五指山的故事类比,映射中年人处处碰壁的精神困境。但该设定从根本上存在问题:剧中秦腔脱离了原生文化土壤,大圣形象也被剥夺了内核,两者都被抽走了根基。这只“猴子”并非剧中贴合叙事逻辑、与人物剧情深度关联的自然隐喻,而是被强行植入的功能化、过度阐释的装饰性符号。
“猴子”即余鸣自己。这一答案在第一集就直白地呈现给观众。当时,正是余鸣最狼狈、最窘迫的时候,他售卖的珍珠粉惹出纠纷,在家庭聚会上被亲戚当众嘲讽,妻子也决意和他离婚……桩桩件件,像一块块石头砸在他的身上。他走在街上,恍惚间听见秦腔,看到猴子,“莫名其妙就稳了一点”。然后,旁白说道:“这只猴子总在我困惑迷茫的时候出现,看着它,心情会慢慢平复”。此后,每次猴子出现都伴随着余鸣的人生转折点:发现巨款时唱“花果山上曾称王,今日漂泊路茫茫”,挥霍花钱时猴子消失,醒悟时猴子又出现,直至最后猴子“羽化登仙”与余鸣告别,这像是一张产品说明书,每个功能与节点对应得严丝合缝。如此,“猴子”不再是一个极具生命力的形象,而成了显示余鸣内心状态的进度条。成熟的艺术象征应当具备含蓄性与多义性,引导观众自行体会发现;而《迷墙》中的“猴子”的象征,则属于宣讲式的单义设定,是直白的既定结论。当创作者反复向受众申明“这是我的痛苦”时,人们非但不会因此对痛苦产生更深刻的理解,反而只会记住这句表述本身,进而丧失进一步追问和解读的兴趣。
剧中“猴子”每一次出场都会唱秦腔。编剧显然希望借助秦腔这一地方戏曲的苍凉、高亢与悲怆,为其注入某种文化纵深感和情感穿透力。在“猴子”的唱词中,孙悟空的遭际与余鸣被命运压制的处境形成对照,确实有几分味道。但仔细揣摩便能发现,秦腔在这里的使用其实并不自然。余鸣并不生长在秦腔文化圈,也没有交代他与这门艺术产生交集的背景,二者之间也就没有任何实质性关联,导致出现得极其突兀,缺乏一定的情节铺垫。
这一问题,在地理维度上暴露得更为明显。《迷墙》的故事背景设定在福建,余鸣是一个与西北地区毫无交集的都市人,而秦腔是关中平原土生土长的声腔艺术,它的唱腔、节奏与福建的潮湿海风之间很难产生联系。这种跨地域的强行征用,反映出《迷墙》里的秦腔不是作为一门完整的艺术被引入,而是被编剧硬生生从黄土地里拔起来、强行植入的。将其换作陕北民歌、河北梆子、沂蒙山小调,也不会有本质区别。
这正是当代影视创作中“文化符号化”的一种典型症状:传统艺术被抽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和生活语境,变成一种可以随时取用的情绪素材。悲怆的秦腔确实有极强的感染力,但当被用作一个都市中年男性内心戏的配乐时,这种感染力便沦为一种廉价的审美消费。好作品所具备的文化深度,要求其所呈现的艺术形式与人物命运之间必须存在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比如《白鹿原》中,白嘉轩在祠堂内聆听秦腔时的肃穆神情,展现了这种戏曲艺术深深扎根于土地与宗法秩序之中的特征。反观《迷墙》中的余鸣,他与秦腔之间的关系则明显缺乏合理依据。
《迷墙》里的“猴子”虽频繁出场,却从未真正“在场”。它来了又走,唱了又停,除了给剧集增加一点辨识度和可供营销的文艺标签之外,在人物塑造和主题深化上的贡献微乎其微。剧里“猴子”之所以表现力不足,在于它从头到尾都在消费这个意象,却从未打算真正扎根于角色内心。然而,一个真正成功的象征是不会“退场”的,它会内化为人物的精神底色。“猴子”最终登仙而去,但观众记住的仅仅是一个画着猴脸的人。当孙悟空被编剧从神话中拽出,被卸下了齐天大圣的满身甲胄,只剩一副画着猴妆的皮囊来映照一个中年男人在都市中的患得患失,这究竟是致敬,还是将一部英雄史诗降格为心灵鸡汤的佐料?
秦腔离了土,剩下的是嗓门,不是腔;大圣卸了甲,留下的是猴脸,不是神。剧里的巷子潮湿而窄,它装得下一个中年男人的彷徨,装不下孙悟空的真身。(莫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