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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州大学文学院文艺学研究所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郭茂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对中国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多个层面产生深远的影响。近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价值导向、评价标准、阵地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提出了系统指导。《意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评论工作讲话的具体落实,也是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创新举措。
文艺评论具有培根铸魂的功能,在弘扬中国美学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中具有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文艺评论与文艺创作相依相生,文艺评论为文艺作品社会效益的实现赋能增值,是文艺作品的审美能量、艺术魅力得以流播的重要动力。文艺作品社会价值的实现不仅需要读者的阅读,还需要评论家的分析、判断与评价,文艺批评促进作家的文学观念的拓展与创新,也会倒逼文艺创作的改进和传播。
文艺评论不仅具有价值导向性,还具有学理性、专业性。文艺批评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观,对文艺作品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予以实事求是的分析。评论家在评论时要敢于确定文艺作品的“优劣”,充分发挥文艺批评作为“利器”“镜子”“良药”“磨刀石”等功能,大力褒扬那些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勇于批评那些思想平庸、艺术低劣、制作粗陋的文艺作品,全面又客观地审视文艺作品的成就与不足。
《意见》指出了文艺评论要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重要作用。新时代的文艺评论要坚持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审美的批评原则。新时代的文艺评论要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有益于对人类未来福祉的追寻,将人民性、民族性与人类性辩证地统一起来。评论家要站在艺术的立场,表达自己心灵的评判,弘扬优秀的文艺作品。评论家不应拘囿于“自己的园地”,固守于“象牙塔”,而应放眼时代风潮,站在人民的立场把握时代脉搏,反映现实关切。
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是批评家的社会责任、审美追求与时代使命。优秀的文艺评论家无不有较为自觉的艺术观、审美观、批评观,并在批评实践中形成独特的文艺评论风格。文艺评论家要敢于说真心话,精于讲真道理,善于传达正能量。文艺批评家不仅要“晓声”“识器”,还要“知时”“应时”,既要有“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的艺术修为,又要有“平理若衡,照辞如镜”的艺术良知,秉持学术公器与艺术公理,响应时代召唤,助推文艺发展。
文艺评论家既要重视文艺批评自身的独立性,又要重视评论与创作之间的协作性。“有灵魂的写作”与“有灵魂的评论”之间的审美对话,才能使文学活动的能量空间不断拓展。文艺评论参与了文艺作品的意义生成过程,当然,文艺作品的意义生成并不应在未欣赏前就进行预设,也不应机械套用西方理论作强制阐释。评论家需要与艺术家展开真诚的对话,正确把握作家创作意图,深入解析作品意义,阐发作品的思想内蕴。学术争鸣是文艺评论繁荣的表征,也是文艺创作繁荣的推力。评论家不仅需要与艺术创作者进行对话,还需要与其他评论家进行学术探讨与争鸣。
文艺评论家要坚守批评精神,自觉地反对圈子批评、人情批评、空头批评,反对唯流量、唯票房、唯评分的批评,齐心协力构建文艺评论的良好生态。时代需要以艺术作品为中心的文艺评论,需要有艺术审美尺度与思想情感热度的文艺评论,需要可读性、共情力、公信度的文艺评论。文艺评论不仅可以是专业性、权威性、思想深刻的长篇评论,还可以是具有在场性、具身性、雅俗共赏的短篇评论。当前,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正改变着人们的文艺观念与文艺实践,评论家应充分利用好网络新媒体,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评论形式,引导专业评论与大众评论之间的有效互动,以增强专业文艺批评的影响力,提升大众评论的思想水平。
新时代文艺事业呼唤更多的文艺评论精品。《意见》的出台是对文艺评论方向的“思想导引”,是对文艺评论中诸多乱象的“深度治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的健康发展。新时代的文艺实践呼唤有思想立场、有艺术甄别、有观点褒贬、能够激浊扬清的“真评论”,呼唤有情感温度与哲思深度、具有人文情怀的“善评论”,呼唤评之有理、论之有据、文质兼美的“美评论”。(郭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