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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 莉
最近几年,站在风口的微短剧处于快速增长期。微短剧既有叙事的完整性,又有利用时间碎片的使用特征。巨大的市场和井喷式的流量增长,使其成为影视行业和资本市场的新宠,观众更是将这些“短频快”的网络剧称为“爽剧”,成为继“虐剧”之后网络视听领域的新流行。需要探究的是,爽剧是不是一种新形态的剧作样式,它的内涵是什么?爽剧凭借什么元素能够大行其道,它的出现和流行是否丰富了戏剧情感的表达?爽剧之“爽感”,又建立在怎样的审美体验上,是依靠什么来实现观众口中的“爽感”的?
回溯其来源,“爽剧”的出现离不开互联网文化滋生的“爽文”,即所谓的网络小说。此类小说忽略了生活逻辑,远离了现实,只要故事自洽即可;追求情节的好看和刺激,阅读过程中爽点不断;无论是升级体、后宫体还是逆袭体,最终都演变成一种叙事套路;从受众看,爽文主要的消费群体偏向于年轻一代。随着此类文本作为IP进入网络视听领域,经过影视化之后的文本形态仍具有爽文的特点,一是故事的主题仍然高度集中在甜宠、逆袭、豪门、赘婿、重生、穿越等爆点;二是角色无限制、无根据地发生命运大反转、大颠覆;三是剧情刺激,情节生猛,令人瞠目结舌。
如何评价“爽剧”,关键在于生产者、消费者如何理解这一个“爽”字。网络短剧属于通俗文化快餐,具有消遣性强、短频快的特点,很容易吸引观众。大数据时代,微短剧创作可以直接应用户的需求而生产故事,也可以应广告商要求实现定制剧集,这样的盈利模式造就了微短剧试图在最短的时间里捕获最大的注意力,实现流量变现,收割最大化的资本,正是对潜在观众的心理预期考量决定了微短剧生产创作时选择何种路径。微短剧千千万,但面目大抵相似,基本都是“爆点”的组合,微短剧通过这些噱头吸引大众关注。屌丝逆袭的扬眉吐气、总裁的甜宠爱情、复仇的加倍奉还,都给网络视听消费者带来强烈的代入感,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故事中得到满足和释放,爽剧因此又被戏称为“电子鸦片”,或是“电子咸菜”。
网络微短剧在形态上仍旧属于剧的范畴,需要在艺术性和思想性两方面进行实践。但从出生之日起,就是商业逻辑主导的内容生产,大数据的算法强化了对恶趣味、感官偏好的聚焦,所谓的爽剧,核心就是白日梦的编织。微短剧的生产者以满足受众的白日梦为己任,而受众也沉溺于白日梦中不可自拔,这是其逻辑的底层。从生产到传播,从传播到接受,爽剧由此形成了一个俨然相互成就、彼此满足的“完美”闭环。标榜“一爽解天下”“唯爽不快”,追求爽感成为制作方和消费方的共识。
有人说,这是通俗作品必然的缺陷。无疑,通俗的文艺形态,重在表现感性文化,天然带有对爽感的追求。言情小说、武侠小说都是在满足人们对某种情感境遇的幻想式体验,是成年人的童话。但是,微短剧提供爽感时直接作用于用户感官,毫无美感和艺术性,如学者毛尖所言,只是“荧幕的淫欲感”,是“文本极大的淫荡”。同时,很大一部分爽感来源于对“仇恨”的反应,以暴制暴、以恶制恶,扩大仇恨,加倍奉还。此种戏剧冲突的建构和解决产生爽感的方式需要高度警惕。通俗作品追求文化立场的民间性、大众性,但通俗作品也可以是思想深刻的、睿智而富于启发的,只要它诉诸的是“追求人之上升”,是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恶,而不是自然主义式的,甚至故意夸张式地“宣扬人之堕落”,结果就是人性的矮化、人性的碎片化,现实的虚幻感和扭曲的变态感。
抛开流量因素,仅从网络微短剧本身的形态探究,会发现因为有时长要求,所以必然极尽压缩,故事没有起承转合,没有留给观看者思考的余地,同时,艺术想象无原则、无尺度、无限制地恣意铺陈展现强情节带来的感官刺激。从审美心理来看,爽剧与虐剧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具有显而易见的肉身化特质。都是试图凭借感性刺激的剧情俘获人的欲望,不惜迎合人心中阴暗的部分,使得故事幼稚化、人物降智化、人物关系扭曲化,带给观众深深的空洞感。随着爽剧的日渐模式化、高度同质化,渲染宣扬扭曲的价值观,违背法律原则底线,损害公序良知,微短剧从文化快餐沦为文化垃圾,走向文化的反面。
自去年以来,广电总局持续开展治理网络违规微短剧,净化产业生态环境,有20,000多部网络微短剧被要求下架。微短剧如何走出畸形的爽感套路,不仅是艺术层面的问题,也并非依靠监管层面的介入就可以彻底解决的,应该将其置于所依存的大的时代环境来考量,因为在追求视觉流量为王的时代,网络微短剧来自浅薄,也催生浅薄。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