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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巽达
这几天我被锁定在央视八套了——为了第一时间收看王家卫导演的首部电视剧《繁花》,晚上7:30看普通话版,第二天下午2:30又看沪语版。两个版本比较下来,上海人或吴语地区的观众看沪语版《繁花》,遇到一些方言梗,便心领神会,往往不禁莞尔。可是普通话版本里,很多语境下,味道尽失。
单说马伊琍饰演的玲子一角,她操一口流利的市井沪语,将上海女人的精明神韵表现得淋漓尽致,故将角色演绎得惟妙惟肖。而在普通话版本里,她的肢体语言与口头语言明显不协调,表演显得装腔作势。这样的差异并非因为演员表演太夸张,而是不同的语言演绎出来的调调相差甚远。假如以普通话版本来评判演员的优劣,很可能有失公正。
沪语中很多称呼或口语是不能随意转换的,比如那个至关重要的“爷叔”,即便在普通话版本里,我觉得还是有保留上海话读音的必要。即便是普通话版本,也并不是所有的方言都得“转正”,有的地方可以留着。我们看很多港片里,老上海在粤语语境里操着沪语,一下子就把人物特征凸显出来了——有字幕的补偿功能,也并不违和。
除了“爷叔”,还有那个著名的“不响”。在普通话版本里听到这个“不响”,一点也不觉得有啥魅力,方言读出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不和勿”,说出来完全两种味道,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我很理解导演和制片的苦衷,巨大的投资当然要斩获巨大的观众群,方言影视剧很难最大限度地覆盖到绝大部分观众,做适当的委曲求全情有可原。不过就艺术魅力而言,“通吃”往往不如“专吃”,《繁花》就像电影《爱情神话》一样,它最适配的就是沪语,没有别的更佳选择。
胡适在《<海上花列传>序》(1930)讲过一段精辟的话:“方言的文学所以可贵,正因为方言最能表现人的神理。通俗的白话固然远胜于古文,但是终不如方言表现说话人的神情口气。古文里面的人物是死人,通俗官话里面的人物是做作不自然的活人,方言土语里面的人物是自然流露的人。”这些话套在《繁花》里也是非常适用的——“通俗官话里面的人物是做作不自然的活人,方言土语里面的人物是自然流露的人。”侬看一干上海演员,一旦用上海话表演,立马神采飞扬,活里活络,成为“自然流露的人”。
刘半农先生也说过类似的话:“如用乙种语言去翻译甲种语言,则地域神味完全错乱,语言的功能,就至少也损失了十分之三四了。”请注意“地域神味”的说法,这是非常值得探讨的文化课题。无论是沪语版话剧《繁花》,还是陕话版话剧《白鹿原》,或是更早的京话版话剧《茶馆》,之所以广受好评,重要的因素就是方言。由于剧中人物和生活限定在特定区域,如果抽去了最重要的方言,就会将“地域神味”流失殆尽——即便不是殆尽,也稀释得差不多了。
商业价值有时与艺术价值并不同步,我们理解制作者想实现“观众最大化”和“商业最大化”的动机,但是不必因这个“理解”而对自己的观感三缄其口。世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但探索两全其美的可能,需要诸多有识之士的参与。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有些观众对王家卫的“夸张镜头”不太感冒,认为把大上海拍得不真实了,仿佛不是置身于当年的上海。我倒不以为然,王家卫把大上海拍得腔势浓得不得了,让熟悉的上海变得陌生化,这不但将他的艺术强项发挥得恰到好处,也凸显了影视艺术的“神造”功能。各式各样的饭局,叽叽喳喳的人物,倘若这一地鸡毛用自然主义风格来拍摄,那其中的神韵便会大打折扣。如今的电视剧《繁花》,几乎“再造”了一个《繁花》,将原著中絮絮叨叨的散文随笔式笔法,化身为具有鲜明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剧”,简直是乾坤大转移。这是具有上海情结的王家卫导演的才华大迸发,对于这种大手笔,我的评价甚高!(刘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