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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重木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本是其于上世纪40年代在西南联大与云南大学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文稿,主要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传统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该书首次出版于1948年,距离“五四”新文化运动已过多年。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却依旧能够把这部书以及其关注的焦点和得出的结论,与新文化的主流进行比较。
在其后对新文化运动的书写和发掘中,人们似乎大大发扬了其反传统、反封建的一面。然而就如王德威在其《被压抑的现代性》中所指出的,新文化运动一方面掩盖了其对于传统的继承,另一方面又建立起了与前者的对立。因此,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体制等都遭到夸张的污名,并且常常被错位解读。
在特殊时期,这一思想或许可以被理解。但当下,要清晰地指出其中所存在的种种局限和问题。费先生的这部大作,在某种程度上便跳出了这些局限,立足于中国传统的发展理路,辅以西方相关社会学方法、概念和文化,挖掘出中国乡土社会自身的特点。
就如金观涛与刘青峰两位学者在讨论历史时发现的“超稳定结构”一样,《乡土中国》关注的也是同样的问题——中国乡土社会能够延续千年,其背后必然有着复杂的文化、社会和政治因素。费先生通过14篇文章,详细地研究了乡土社会中的诸多形成元素,从而由点及面地展现出“乡土”背后的稳定结构。
如今,《乡土中国》中的许多观察或结论——如差序格局、乡土性三个基本特征以及传统地方自治等——都成为了某种共识,并在其后的此类研究中得到更加详细和深入的讨论。而费先生在40年代的这一研究理路,在其后七八十年代的(汉)学界也得到呼应。他放弃了传统“五四”新文化的二元对立观念和方法,通过对中国社会内在理路的梳理和研究,揭露出那些被不当研究方法所遮蔽的问题。在欧美妇女史的研究中,高彦颐的《缠足》《闺塾师》,曼素恩的《缀珍录》以及伊沛霞的《内闱》都在很大程度上呼应了费先生的研究方法。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和深入,费先生所研究的乡土社会也在渐渐消失——因为曾经孕育和支撑它的文化和社会已经发生了变迁。在以往的乡土社会中,无论是基层社会结构中存在的差序格局,还是家族在地方社会、礼仪以及法治领域中的影响力,都是建立在传统儒家观念的基础之上。
现代社会中的流动性日益增强、熟人社会在慢慢消失,“乡土”这一具有强烈本土意识和固定性概念的结构也逐渐崩塌。寄居其上、与其共生的道德、习俗和社会观念也就此湮灭,或遭遇着现代性冲击并艰难地转变着——直到如今,这一转变依旧在继续。因此,今天的我们对《乡土中国》产生的亲切感,是源于对整个社会形态的怀念,让人念念不忘的,恰恰是那些已经彻底消亡的。
中国社会的这一转型其实是世界性的——没有任何一个传统社会结构能够抵抗现代性洪流的强势影响。在法国社会学家莫斯的《礼物》中,他通过对古代社会中礼物交换过程所产生的种种联结、文化以及权力结构上的变化等研究,将传统社会总结为一个“整体性结构”。而现代专业化的诞生给这种整体性带来了威胁,让其分崩离析——由此可见,“乡土中国”的消失也只不过是这众多湮灭中的一个而已。
然而,《乡土中国》并非是对这一不可避免过程的哀悼,在很大程度上,它更像是为后来者打开了一扇窗——一方面用以了解古代中国基层社会运作的模式,以及由此诞生的诸多文化、观念、礼仪和治理形势。另一方面,它或许也在为不断现代化的中国提供一面镜子。古老的传统中除了存在种种局限,也必然拥有一定的智慧,而对其批判性的借鉴、学习和再创造,将对当代社会发展起着正向的影响,值得我们探索和挖掘。
(作者系同济大学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