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吴洪彬
日前,中国音乐家协会行风建设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修订并制定了《中国音乐工作者自律公约》,号召广大音乐工作者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音乐工作者。公约从坚持爱国为民、坚定文化自信、潜心创作耕耘、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团结向上、引领社会风尚等六个方面,对全体音乐工作者提出了基本要求,也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中国的民族音乐浩瀚而精美,各民族几乎都有家喻户晓的民歌以及各具特色的民族乐器,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令人陶醉。但是长期以来,民族音乐一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有些少数民族音乐逐渐凋敝,甚至面临消亡。学习民族乐器的音乐专业学生就业面狭窄,缺少展示才华的舞台。中小学音乐教材中,民族音乐占比过小,各种艺术展演活动中,民族音乐崭露头角的机会不多,学校乐队多以西洋管弦乐为主,鲜有民乐队的身影。
民族音乐要想得到更好地传播和传承,必须坚定文化自信,从音乐教育抓起,从社会群众文化活动抓起,专业引领,业余发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有作曲家在这方面就做了很好的示范,如鲍元恺的民歌主题24首中国管弦乐曲,就是用民族乐队演奏中国经典民歌旋律。笔者曾有幸欣赏了《无锡景》《杨柳青》《拔根芦柴花》等三首小品,曲曲精美、回味无穷。文化自信就是既要有世界的眼光,又要有民族的情怀;既要有多元文化价值观,又要有振兴民乐的使命感,全体音乐工作者都要为此而努力。
关于德艺双馨,古人提出“士先识器而后文艺”,意思是“要做一个好的文艺家,必须先做一个好人”。近些年来,音乐从业者中不乏调侃崇高、恶搞经典、剽窃抄袭、粗制滥造的作品,有损音乐工作者的形象,传播了负能量,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比如一些“毒儿歌”入侵校园,一些广告歌曲滥用经典旋律,一些口水歌毫无审美价值,这些诸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同时,应该加强自我反省,坚决抵制三俗,严格遵守《音乐著作权法》,当好灵魂的工程师。
对于音乐工作者来说,团结向上也十分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音乐创作的分工协作越来越重要。词曲作家、编曲、演唱要在审美上达成高度一致;乐队、合唱团的演出更是如此,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创作出优质作品来。音乐可以有流派,但不能有偏见;音乐可以有个人风格,但不能唯我独尊。
无论是音乐创作、音乐表演、还是音乐教学,都应该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开展健康的音乐批评。比如关于“唱法之争”,离开具体作品去讨论,都是比较空泛且缺乏针对性的;也不存在孰优孰劣,只要适合于作品的表现,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就是好的。
总而言之,不管是专业音乐工作者,还是业余音乐爱好者,都应该自觉遵守《中国音乐工作者自律公约》,树立音乐界良好的社会形象,让音乐艺术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吴洪彬)
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面向社会长期征集优秀稿件。诚邀您围绕文艺作品、事件、现象等,发表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评论意见。文章2000字以内为宜,表意清晰,形成完整内容。来稿一经采用,将支付相应稿酬。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投稿邮箱:wenyi@gm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