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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金平
电影《神探之痕迹》(以下简称《痕迹》)并非虚构之作,而是根据“七一勋章”获得者、痕迹检验专家崔道植的事迹改编,时间从1971年延伸到2016年,跨度长达45年。影片的情节重心在案件侦破,主人公凭心细如发的洞察力和缜密推理,完成对真相的挖掘、对真凶的缉拿。但它没有满足于此,在人物刻画、时代侧影描摹上努力突破,同时流露出勾勒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历史变迁的艺术野心。

《神探之痕迹》海报
挖掘人物的精神高度与心理深度
《神探之痕迹》的片名已暗示,影片的主人公崔寻乃业界翘楚,甚至会让人联想到西方文学中如福尔摩斯、波洛等侦探。但《痕迹》有原型人物,不可能走标榜个人英雄主义的路数。因此,影片在崔寻身边设置分量相当的配角,协助其完成案件侦破。
法医黄仁德与刑警队长王卫国,二人不仅在工作中与崔寻紧密配合,更在性格上与崔寻形成互补或映照。崔寻为人克制内敛、低调平和,还有些执拗;黄仁德通透乐观、热情活泼;王卫国脾气火暴刚猛,甚至有点霸道粗野,但性格底色是坦诚直率的。崔寻破案依靠科学,相信物证;王卫国迷恋靠经验积累的直觉,甚至不惜用刑讯逼供的方式来取得口供。两人的矛盾,实际上是两种破案思路和价值理念的交锋。对比之下,黄仁德的工作理念与崔寻极为接近,人物之间的参差感不够,导致其存在感比较弱。
影片中的崔寻是工作狂,是眼光毒辣而犀利的天才,却离群索居,有时不近人情,因而不像一个社会人,也并非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当影片不断凸显他的纯粹与执着,实际上也在无形中将他与身边人区别开来,甚至与真实的烟火人间隔绝开来。当人物出现“概念化”的倾向,人物的内心世界与外在行动就会显得高度一致,无法体现动态的变化曲线。崔寻从警几十年,从普通技术员成为屡开先例的痕检专家,似乎只是个人技术水平的提升,却难以在性格、价值观上体现其成长。于是,影片强调1971年的崔寻性格急躁,徐老师甚至认为他不适合干痕检。
但是,观众的困惑在于:崔寻甫一出场,虽因现场被破坏而忧心如焚,但这只是出于责任感和专业性作出的正常反应,并没有过激行为,因而很难被视为性格短板。但是,影片却要在这个比较刻意的性格起点中,为崔寻铺设一条成长线:为了克服内心的急躁,崔寻常年喝冰水;为了在枯燥的工作中静下心来,崔寻坚持跑步。只是,在观众眼中,45年过去,崔寻的外表逐渐老去,但其沉稳、专注、耐心却始终如一,只是变得更加睿智。
为了摆脱人物表面化和静态化的缺陷,影片进行了另一个维度的补救,即深入崔寻的内心世界,探询其愧疚、孤独、痛苦,甚至拷问其为人处世原则的心理依据。影片不断闪回崔寻在高粱地里寻找母亲的场景。显然,母亲的突然消失,对一个男孩造成了童年创伤,这使得崔寻一生都处于一种不安全感中,也导致他在面对世界时,会下意识地封闭自我。或许,观众会质疑这个细节的刻意与牵强,但它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使崔寻的形象更为饱满,而且部分解释了他的孤僻与较真。
拆解终极叩问,完成主题表达
《痕迹》面对一个终极叩问:崔寻工作的精神动力来自哪里?为此,影片除了从精神分析的层面,剖析崔寻内心的创伤,还在现实层面,通过一条传承脉络,对人物动机完成了更具思想高度的解释。
崔寻对黄仁德坦承,他最早接受的人生教育,是母亲从《明心宝鉴》中教给他的两句话: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这奠定了他一生的道德准则。17岁的崔寻参军,排长给了他一本《可爱的中国》,这使他恪守的善恶观,上升为一种爱国信仰:他的一切都是国家和组织给的,做人要有感恩心。再后来,徐老师告诫他:经过,就会留下痕迹。“痕迹”,看起来是指犯罪分子留下的证据,实际上也指做人的追求,希望拼尽一生,能给世间、给后人留下一些值得铭记和感念的证明。
在这条教导链条上,可以梳理出崔寻的心路历程:他以朴素的善恶观作为做人的底线,又在国家的培养中萌生朴素的报恩心,最终在追求人生高度的过程中确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在影片的前两个案件中,常规的侦破手段已进入死胡同,唯有崔寻锲而不舍的钻研与大胆创新,让案件侦破有了转机。这看似源于崔寻在技术上的精湛与大胆开拓的意识,背后却是他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关切的人生信条在鞭策他。也就是说,崔寻每次介入一桩刑事案件,都是主动进入一个道德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作为受害者的“人”不再抽象,而变得无比具体。
影片结尾,暮年的崔寻与童年的自己和解。他意识到,这么多年经常梦回那个创伤性时刻,正是内心迷茫与犹豫的潜意识流动所致。而在一生的刑侦生涯中,他终于明白,“寻找”本就是一种人生常态,没有答案与终点;一直在路上,一直在追问,就是对人生意义的终极回答。
用刑事案件描摹时代侧影
影片类似单元剧,每个案件可独立成为一个单元,片中主要涉及四宗案件:1971年冰城色魔案、1983年特大杀人抢劫案、1998年公交车爆炸案、2016年系列强奸杀人案。前两个单元有相似性,都是表现崔寻如何开辟新的证据认定领域,一个是牙痕,一个是指甲。第三个单元体现了多学科协同作战的效率,第四个单元最为单薄,崔寻只负责收尾工作。四桩案件的时间节点并非随意选择,而是试图以点带面,完成对特定时代的烛照。只是,从最终效果来看,这种烛照时代的努力有太多牵强和力不从心之处。
在1971年的案件中,影片通过警察对案发现场的粗暴破坏、关键证据随意处置等细节,以及王卫国迷信人海战术、依赖刑讯逼供等手段,还原了那个时代对科学严谨的刑侦知识的漠视。1983年的案件虽然发生在“严打”的政治气候中,但影片对时代的洞察相当有限。在那个经济转型的年代,真正的社会矛盾,应该是个体在攫取财富时,如何面对法律与道德底线。因此,影片应聚焦投机倒把的张旭东与供销社主任之间的龃龉,尤其是在缺乏关键证据时,警方因为奉行“严打”的政策,如何对张旭东草率结案。但是,真凶却指向父亲位高权重的马朝阳,想让观众看到特权阶层在那个年代的嚣张跋扈,以及司法体系在公权私用面前的脆弱不堪。显然,影片没有抓住时代的真正症候。
1998年,中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也有部分人被抛下了时代的列车。公交车爆炸案的两个凶手,正是时代的“弃儿”:邹刚力是下岗工人,后来做了上门女婿且备受歧视;曹晨是失意的画家,觉得举世皆浊我独醒。更重要的是,邹刚力与曹晨是同性恋,不容于那个时代。可见,两人报复社会的罪行,与时代只有牵强的联系,最多只能归罪于那时的社会风气不够宽容,却没有时代的必然性。
《痕迹》巧妙地将缺乏动作性的证物归类、科学统计、严谨论证,化作主人公与外在和内心矛盾的激烈对抗。崔寻在四个案件中,先后面对落后的侦破思路与技术条件的限制、特权阶层对司法的干扰、证物繁杂带来的工作头绪混乱、证物残损造成的鉴定困难等挑战,并时刻面对内心的彷徨和道德的愧疚。虽然,影片在人物刻画、体察人心等方面有浮于表面或理解错位等缺陷,但它通过紧张的悬念设置和张弛有度的叙事转折,还是给观众带来了流畅的观影体验。更重要的是,影片始终强调,警察破案不仅是职业要求,更是一种人生信仰,是对“为人民服务”的积极践行。
(作者系复旦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教授)
